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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孙中山“节制资本”思想的缘起 及南京国民政府的实践………………………………李 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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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孙中山“节制资本”思想的缘起及南京国民政府的实践

李 攀      

[摘要]孙中山是中国革命的先行者,三民主义是其革命思想的集中体现,民生主义则是三民主义思想的核心。1924年召开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孙中山将民生主义概括为“平均地权、节制资本”,民生主义被赋予了新的时代涵义。本文首先分析了孙中山提出“节制资本”这一思想的缘由,再归结到其后南京国民政府对这一思想的具体实践,最后加以简单评述。

[关键词]孙中山;节制资本;南京国民政府;国家资本;私人资本

[中图分类号]D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6—2254(2007)04—0042—04

1924年1月20日至30日,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举行。大会由孙中山主持,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草案,这一草案对三民主义作了适应时代潮流和革命形势的新解释,其中将民生主义的重要原则阐释为:“一曰平均地权;二曰节制资本。”孙中山又进一步对“节制资本”做出了解释。所谓节制资本,“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着,如银行、铁道、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此则节制资本之要旨也”。[1]

一、孙中山“节制资本”思想产生的背景

(一)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先天不足,工业基础薄弱力量弱小,在夹缝中寻求生存空间,主要工业部门和资本都为外国资本所垄断。为了防止外国人之企业和资本垄断中国经济命脉,恐危及中国国计民生,孙中山遂提出“节制资本”这一思想。

鸦片战争后,随着《南京条约》、《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定,外国商品和资本纷纷涌入,中国开始沦为外国资本主义的商品输出市场和原料产地。而中国民族工业直到19世纪六七十年代才发展起来,起步较晚,明显滞后于世界经济的发展潮流,且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受到外国资本势力和本国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具体表现为中国近代工业规模小,资金少,设备陈旧落后,缺乏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从而导致其发展缓慢,处处受到约束和限制,不能使民族资本实力壮大并成为主导经济形式,本国资本无力支持国家整个工业的发展。

另一方面,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资本主义已经进入垄断阶段。《辛丑条约》的签定,使帝国主义进一步扩大了对中国的资本输出和商品输出。对华投资在1904年即已达22亿美元,控制了中国的铁路矿山和主要工业部门。例如,1911年在中国已有的9600多公里的铁路中,帝国主义控制达91%;1906年在全国煤矿投资总额中,外资和中外合资的比重占488%,1923年帝国主义控制下用机械和土法开采的煤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547%,[2]用机械开采的煤产量更是占到了全国总产量的789%;[3]沿海和内河轮船航运业也几乎为外国公司所垄断,1907年外轮吨位增至6200多万吨,中国仅为1100多万吨,外轮占总吨位的844%。中国已被卷入世界资本主义市场,受到了外国资本深重的剥削与围困,帝国主义“挟其过剩之资本以临我,如洪水之滔天,如猛兽之出柙”。[4]
孙中山正是看到两种资本处境的鲜明对比,指出:“照我们中国现在的资本、学问和经验是做不来的。”[5]主张限制外国资本,鼓励和扶持本国私人资本。

(二)防止私人资本垄断的形成,造成社会分配不均,导致贫富差距拉大。这是孙中山提出“节制资本”思想的又一原因。

孙中山一生游历欧美许多国家,这些国家发展资本主义的先进方法给了他具有积极意义的启发。同时,他也注意到由于私人垄断资本高度发展所引发的社会问题,“然而欧美已强矣,其民实困,观大同盟罢工与无政府党社会党之日炽,社会革命其将不远”,[6]同时更深刻认识到“分配公平方法,在私人资本制度之下是不能够实行的”。[7]这些给孙中山以极大的警示和思考,这迫使他探索用优越于西方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来克服其弊端。首先“是要用一种思想预防的方法来阻止私人的大资本,防备将来社会贫富不均的毛病”。[8]他在《在南方同盟会员饯别会的演说》中说:“今日共和若成,措施自由,产业勃兴,盖可预卜。然可不可以预一种流弊,即资本家将从此以出是也……故一面图国家富强,一面当防资本家这流弊。此流弊之政策,无外社会主义”。[9]考察当时中国社会情形,他在《三民主义民生主义》中进一步解释到:“如果不用国家的力量来经营,任由中国私人或外国商人来经营,将来的结果也不过是私人资本的发达,也要生出大富阶级的不平均。”[10]孙中山最后总结认为:“中国实业之开发应分两路进行,(一)个人企业、(二)国家经营是也。凡夫事物之可以委诸个人,或其较国家经营为适宜者,应任个人为之,有国家奖励,而以法律保护之……至其不能委诸个人及有独占性质者,应由国家经营之。”[11]可见,孙中山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端看得很清楚,所以要寄希望于节制私人大资本和可能控制国计民生的外国企业,发展中小资本、国家资本及“社会主义”来解决之。中国的经济发展不能再“随西方文明之旧路径而行” ,[12]而必须具有优于西方文明的新的发展目标,即在实现工业化的同时,改善民生。

“节制资本”是孙中山民生主义的一部分,究其实质一方面是节制私人大资本和外国资本垄断国家经济命脉,避免当时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中因私人垄断资本出现而引发的社会问题,预防中国将来向私人垄断资本主义发展。另一方面运用国家的力量支持私人中小资本,发展国家资本。孙中山认识到“我们在中国要解决民生问题,想一劳永逸,单靠节制资本是不足的……因为外国富,中国贫,外国生产过剩,中国生产不足。所以中国不单是节制私人资本,还是要发达国家资本”,[13]“何谓制造国家资本呢,就是发达国家实业是也”。[14]孙中山这一思想是将国营经济和私人经济的发展两者要兼顾起来。就其提出的动机和欲实现的目的而言,该思想是符合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国民党在其日后发展经济的理念和举措中借鉴、继承并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思想,但就其实施的目的和效果而言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

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节制资本”思想的实践

南京国民政府初期(1927—1937)及抗日战争爆发后的最初几年,针对中国工业基础很薄弱,资本主义发展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的状况,以及抗战非常时期经济形势的客观需要,要以一定的工业基础作坚强后盾,源源不断地提供必需的军用、民用物资来支持长期战争,国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财经措施,以图振兴中国的民族工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主要举措有:

第一,争取关税自主,提高关税,保护国内产业。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为摆脱协定关税的压迫,于1928年6月15日发表对外宣言,提出要与各国“遵正当之手续实行重定新约”,其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关税自主。1928年7月25日,首先和美国签订《中美关税新约》,接着英国、法国、荷兰、瑞典、挪威5国也相继与南京国民政府签定了《关税条约》,西班牙、意大利等国也与中国签定了《友好通商条约》,各国都声明取消在中国的一切关税特权,承认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在此基础上,1928年12月7日,南京国民政府将各国于1926年3月在关税特别会议上同意的7级税则公布为固定税则,并声明自1929年2月1日起实行。此后国民政府历经多次对税则和进出口税进行修改。通过这一活动,国民政府的关税收入有所增加,更为重要的是,它实现了固定关税、海陆关税同等、提高了进口税率、降低了出口税率,所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中国民族工业和国内市场,抵制了外货的倾销,对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第二,裁撤厘金,开办统税。厘金制度的实行严重阻碍了本国工商业的发展,使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在与外国资本主义的竞争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着手裁撤厘金,但1927年秋和1928年冬两次裁厘都没有成功。1930年全国财政局面相对稳定后,南京政府第三次宣布裁厘。同时建立了统税制,1931年1月设立了统税署,将卷烟一项与麦粉、棉纱、火柴、水泥等项并征统税,后又扩大范围至啤酒、烤烟等项。统税的举办,是征税方法上的一大进步,它的实行在客观上促进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第三,实行法币政策。为改变由于美国宣布白银国有和无限制地收购白银而引起的中国金融市场混乱的局面,保证经济的健康发展,国民政府于1935年宣布实行法币政策,规定自11月4日起,中央、中国、交通3银行(以后又加上农民银行)所发行的钞票为法币,所有完粮纳税及一切公私款项收付,概以法币支付,不得使用白银。法币政策的实施统一了全国货币,客观上有利于经济的稳定并对工商业的发展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它促使中国的民族工业在1935至1937年有了较快的发展,出现了相对繁荣的景象。

第四,对私人资本经营的企业给予鼓励和扶助。1929年7月工商部颁布《特种工业奖励法》,鼓励兴办新工业,奖励扶助民营企业。此后国民政府先后又颁布了《工业技术奖励条例》、《工业奖励法》等法规鼓励投资,奖励发明创造。这一系列法规和条例的实施,使中国的私人资本主义从1929年起获得短暂的发展。据有关资料表明1921—1927年期间,我国工业生产年均增率为73%,而1928—1936年则增加到83%。到1936年,全国工业生产总值达到12274亿元,比1927年的67亿元,增加832%。[15]在工业总产值中,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工场手工业和近代工业)已占到一半以上(586%),而在交通运输业中近一半(49%)也已资本主义化了。[16]抗战爆发后,为了发展经济支持长期战争所带来的巨大消耗的需要,国民政府进一步颁布了一系列奖励工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主要有《工业奖励法》、《工矿业赞助暂行条例》、《非常时期工矿业奖助审查标准》等,还包括保息;政府协助和给与低息贷款;减免进出口税、原料税、转口税和政府现金补贴等优惠措施。通过采取以上政策和措施,抗战期间大后方的工矿业取得了很大发展,特别是1938年至1942年是大后方工业发展的“黄金期”。据统计,到1942年底,西南西北大后方的工业企业数已达3758家,其中民营3102家,公营656家。[17]新办民营工厂成倍的增加,1937年新建71家,1938年新建175家,1939年达371家,1941年新办厂681家,[18]达到最高峰。在1942年之前的5年中,私营资本的年增长率要在40%以上,[19]其发展速度仍远远高于以往任何时期。

私人企业和民族资本在这段时间里获得了相当迅速的发展,一方面离不开国民政府统治高层对孙中山节制资本思想中的“鼓励和支持发展中小私人资本”这一合理因素的利用;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当时抗战客观形势对发展经济的非常需要,制订了一系列鼓励和扶助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和措施。但好景不长,由于战时实行各方面的统制经济政策和计划经济的方案,使国家资本迅猛集中强行干扰和打断了私人资本的正常发展,将中国经济引向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轨道。抗战胜利后,这种国家资本高度垄断发展的状况更是凸显。

1929年3月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宣布“军政时期”结束“训政时期”开始。关于训政时期所要实行的经济政策,这次会议除重申了二届五中全会各项经济改革主张外,特别提到了重要经济部门要逐步由国家来办这一点。翌年3月,国民党三届二中全会专门讨论这一问题,并在通过的《关于建设方针案》中强调:铁路、公路、水利、矿产资源及重要工业部门,特别是原料动力工业,应由“国家经营”,对现由私人经营的上述产业要采取各种措施,逐步转为国家经营,明确提出了建立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经济的基本方针。1933年通过的《实业四年计划》(1933—1936年)更体现了国民政府决定强化国家对国民经济控制的意向。1936年国民政府制订了《重工业五年计划》,并于同年特设“国民经济计划委员会”,负责领导实行“计划经济”。直至全面抗战爆发后的最初几年,国民政府虽已采取了紧急调整措施加强经济统制,开始向战时经济转变,但仍强调要实行“计划经济”。为达到发展国营经济和发达国家资本的目的,国民政府采取了以下具体措施和步骤:

1,设立一系列政府经济管理机构逐步完成对重要工矿业和工矿产品的垄断。1928年2月正式成立建设委员会,该会除负责对一批电气、矿业企业进行国家经营外,主要承担对上述行业的民营企业进行管理监督的责任。1933年9月正式创建全国经济委员会,它除了负责经济建设的计划审定和经费核准外,主要对交通、水利以及棉业、面粉业等进行统一筹划和管理。1934年5月创设的中国建设银公司侧重负责煤、电、铁路等国营企业的经营,成为颇具实力的重要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机构。1935年4月成立了资源委员会,主要负责与军工有关的重工业及基本工业的计划制订和开发实施。它制订的《重工业五年计划》中就确立了要在采矿、冶金、机械、化工、电气等产业部门建立23家大型国家工矿的目标。买办官僚通过这些委员会建立了一批新的官办企业,吞并掠夺了一些民营企业,到1937年资源委员开办了1l个厂矿,其中有8个是吞并没收而来,自办的3个均是与英美、德、瑞士等合办。此时,国民政府已经开始利用其政权势力将手插入到经济发展中去,国家垄断资本的雏形已备。

2,通过建立由政府全面控制的“四行二局”完成对全国金融的垄断。到1935年全国2566家银行,官办达1970家,占77%。1936年统计,仅中国、中央、交通、农民四大银行资产总额占全国银行55%。1942年,国民党利用其政权和金融垄断组织四行联合办事总处,扶植中央银行成为全国银行的银行和唯一的金融中心。其后通过四行的专业化,加强了四行对一般银行的垄断,特别是形成了中央银行在四行中的集中垄断。按照四联总处的规定,使中央银行在货币发行、信用和外汇管理等等方面形成全面的垄断。这为国民党官僚资本集团扩大官僚资本,垄断整个国民经济提供了便利条件。

3,国民党官僚集团进一步垄断全国金融后,不仅通过通货膨胀、外汇投机、黄金买卖等方式进行搜刮,扩大官僚资本,而且还沿着从金融垄断到产业垄断的道路来扩张官僚资本。1937年9月,国民政府就成立了工矿调整委员会,规定“调整工矿之主要方式有:(1)协助所有国营厂矿资本不足运用或新设国营厂矿资本尚待筹措者;(2)对原有或新设之民营厂矿,采取接管或加入政府股本办法,由政府统筹办理或共同经营之”。[20]很显然设立这一机构的目的就是要扩张官僚资本,吞并民族企业。1938年10月国民政府又颁布了《非常时期农矿工商管理条例》,公开宣布为适应非常时期的需要,各矿业、制造军用品的工业和电器事业,“分别收归政府办理或由政府投资合办”。[21]这样官僚资本借着抗战的名义,通过国家政权取得了吞食兼并民族企业的“合法”依据,开始了大量吞并民族企业和垄断工业的活动。官僚资本除了兼并官营的民族工业外,还涉及到民营的民族企业。例如孔祥熙通过官商合营掠夺的华西实业公司改组的兴业公司、刘鸿生的中国火柴原料厂和毛纺织公司。刘鸿生在后来对记者谈话中说到:“我到了重庆之后,很快就发现一条规律,所谓大后方的企业,事实上是由官僚资本控制的。我在重庆办的毛纺织厂、火柴原料厂及在兰州的西北毛纺织厂,都有官僚资本的投资。我原来在上海是大老板,到重庆却成了大老板的伙计。我并没有得到蒋政权的支援,倒为当时的大老板赚了一笔国难财。”[22]国民党官僚资本集团除了吞并民族工业地方厂矿外,又通过财政拨款、四行二局投资、贷款等形式发展和扶植官僚资本工业。例如资源委员会1939年制订的《工矿三年建设计划》中所列的需要的法币和外汇,蒋介石就“交财政部拨款”。1943年四行联合总处对钢业的51亿贷款中,资源委员会得到24亿元,中国兴业公司得168亿元,仅此两笔就已占去80%以上。[23]据中国银行的档案和调查资料,四行二局在抗日战争中投资的工业企业厂矿共93个,其中中国银行40个,交通银行29个,中国农民银行14个,中央银行和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业局共10个。[24]

通过上述种种方式,工业中的官僚资本到1944年已比战前增加了50倍。[25]官僚资本与民族资本的比例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935年全国资本总数为250844亿元,其中官僚资本数30198万元,只占12%。到1941年,官僚资本数达到8亿元,发展到占全国总数额的50%。仅一年,到1942年官僚资本数激增到134925亿元,比例更是发展到接近70%。而此时民族资本数只有589774亿元,比例占到了3042%。[26]

抗战结束后是国民党官僚资本的恶性膨胀时期。具体表现在:(1)接收日伪工厂。日伪在华北、东北、华中及台湾都有庞大的企业,尤其是在东北和台湾更有巨大的工业资产。国民党政府单是接收日本的纺纱厂,其总锭数达200万锭,约占全国纺织业之半数。仅上海一地有日伪工厂387家,国民党第三方面军司令汤恩伯到上海后成立了两个接收委员会,对军用品和非军用品分别统一接收,除军用品外的其他财产,凡值钱的贵重物品都被接收人员接到自己的私囊中。(2)增开贸易公司。抗战胜利后,四大家族增开了各种贸易公司。如蒋介石、宋美龄的中美实业公司;宋氏家族的孚中公司、金山贸易公司、统一贸易公司,中国进口贸易公司;孔祥熙的扬子建业公司、嘉陵公司、长江公司、新建实业公司;陈氏家庭的太平兴业公司、华美贸易公司。这些商业投机机构几乎都设在上海,垄断国内外贸易,把买办业务掌握在他们手里。

国民政府是凭借它在经济、政治、军事上的优势,将官僚资本的发展推向了顶峰。但这种依靠超经济手段发展起来的国家资本,是畸形的,也是不成熟的,是国民党政权最后崩溃在经济上的总根源。

三、小结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的前十几年间,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呈现为民族产业资本的集中和扩展、银行业与产业相互关系的加强、资本主义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传统经济的加速演化,应该说,这个大趋势是在中国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经济发展的自身规律所决定的。在国民政府制订的一系列法规和措施的刺激下,民族资本主义取得了可喜的发展局面,资本规模扩大,涉及的产业部门增加,经济发展速度加快,等等。从前节中所列举的一些数据可以窥见一斑。如果当时的国家政权能够顺应中国经济发展的历史需要给予扶植和保护,那么民族资本主义的命运就不至于十分悲观。然而,当时的国民政府却以国家资本的集中强行干扰和打断了私人资本的集中,将中国经济引向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轨道。

由于抗日战争的客观形势对发展当时经济的非常需要和国民党统治集团对孙中山“节制资本”思想中“发达国家资本”这一因素的继承、运用,使得国家资本迅速集中,最后几乎垄断了国家的经济命脉,将中国引上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道路。从国民党官僚资本的发展中,可以看出它具有几个特点:

第一,国民党官僚资本是“和国家政权结合在一起,成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27]的,政治上的官僚和资本中的巨头直接合而为一。因此,它们能够通过政治强制的办法吞并民族资本,积累起巨额财富,形成在金融、工业、交通、商业等等方面的垄断,使它“垄断中国的主要经济命脉”。[28]整个国家机器完全服从于官僚资本的需要,充当官僚资本攫取巨额财富的政治工具。

第二,官僚资本的形成和迅猛集中,最后发展成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这离不开国家政权的扶植和一些强制性措施的出台。同时这个官僚资本形成发展后,又成为国民党政权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这种政权和资本相互勾结、相互利用的结果,就是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利益并不能像孙中山所设想的那样“为国民所共享”,“来造成中国将来的共产世界”,[29]实际效果远远悖离了孙中山提出“节制资本”这一思想的初衷和动机。

第三,国民党官僚资本在社会经济中表现出腐朽性和寄生性。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的官僚资本,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后者是在工业发达和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基础上,经过一般垄断然后进入国家垄断阶段的;前者则是利用国家政权,主要依靠超经济的手段而直接成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它的形成和发展,不但未推动中国国民经济和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相反却造成了国民经济的衰退,导致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停滞和衰落。在官僚资本控制和外国资本侵蚀下的中国,根本不可能走上独立发展的自由资本主义的道路,势必导致其政权统治的危机。中国要摆脱本国封建主义和外国资本主义的双重压迫,走上独立自主地发展经济、政治、文化的道路,必然离不开当时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中国共产党领导,这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前人正确的思想需要后人的合理继承和利用,经济发展措施的制订既要符合当时的实际国情,也要随着时代和形势的发展而不断地创新。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发展经济的理念和实践,悖离了孙中山提出“节制资本”这一思想的初衷,也偏离了三四十年代中国经济的实际状况,运用超经济的手段打断了经济发展的正常道路,将中国引上发展垄断资本主义的轨道。这一历史实践的最后结果,为当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和教训,经济发展长远规划和政策的制订要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一切从实际出发,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 

注释:

[1][5][6][7][8][9][10][11][13][14][29]《孙中山选集》:《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593页、第843页、第801页、第842页、第842页、第521页、第860页、第217—218页、第840页、第840页、第843页。

[2][3]《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1册):《中国煤矿生产中帝国主义的垄断势力》,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第14页、第14页。

[4]《饮冰室合集》文集:《驳某报之土地国有制》,梁启超著,第18、23页。

[12][27]《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63—1364页、第1253页。

[15]《中国国民党与经济建设》(上册),(台北)中央文化工作会主编,1984年版,第29页。

[16]《中国资本主义发展述略》,吴承明著,载中华书局1981年版《中华学术论文集》,第339—340页。

[17]国民政府经济部统计处编:《后方工业概况统计》,重庆1943年。

[18]郑友揆:《中国的对外贸易和工业发展》,第140页。

[19]刘国良:《中国工业史(近代卷)》,第437页。

[20]毕敏:《国营与民营事业的关系》,《新经济》3卷2期。

[21][22][24][25][26]陈真:《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3辑),三联书店,1961年版,第726页、第998页、第958—969页、第1419—1420页、第1419页。

[23]陈真:《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三联书店,1961年版,第785页。

[28]《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46页。 

(本文作者 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研究生 上海 200234)

 

 

编辑/张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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