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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西三年游击战争中的党群关系述评
刘宝联
1937年,毛泽东在延安听完闽西南军政委员会派来的方方关于闽西三年游击战争情况汇报后高兴地说:你们坚持了三年游击战争,保留了这么多干部,保留又发展了部队,保留了二十万亩土地,保卫了苏区广大群众利益,这是伟大的胜利。闽西革命斗争为什么能长期坚持并取得胜利呢?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党与人民群众建立了血肉联系,党在群众中获得了力量的源泉。本文就闽西三年游击战争中党群鱼水之情和血肉联系作如下叙述。
1934年10月,中央主力红军踏上漫漫长征路之后,革命形势急转而下,闽西斗争形势非常严峻。国民党反动派集中了庞大的军队对付闽西坚持斗争的红八团、红九团、红二十四师一部分和闽西游击队,进行空前的残酷的多次大“清剿”。在1935年中,敌人进攻闽西兵力达8个主力师,加上壮丁队共10余万武装,他们采取“驻剿”、“堵剿”、“搜剿”、“迫剿”等战术对付闽西共产党、红军游击队。当时整个闽西无论城镇、乡村,或是高山要道,到处布满了炮楼碉堡。如龙岩白土,方圆不过10多里,敌人就在此筑了70多个碉堡,龙漳公路沿线,每隔几百米就筑炮楼碉堡并派重兵驻守,同时又修公路架设电话,以此来围困和全面进攻红军游击队。
1935年秋,敌人推行保甲制度,实行“一人通匪、一家连坐,一家窝匪、十家同祸”的联保连坐法。规定:发现共产党不报告就要杀头,“供匪粮食者杀”,“通报消息者杀”,“窝匪者杀”,“匪去不追者杀”……等十条禁令,还利用叛徒破坏党的组织、交通站、接头处、采购站等,陷害和捕杀过去曾招待过他们的革命群众。敌人还经常化装成红军游击队,三五成群地打家劫舍,或到群众家叫门,群众一开门就被视为“通匪”、“通共”抓走。当时不仅许多群众遭受屠杀,连伪保甲长也难幸免,龙岩白土一次就杀了10多个保甲长。永定内山有一个村庄有30多口人被连坐法杀光;上杭坑口的连塘村有28户,全村80多口人全部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光。
同时,敌人还实行移民并村,这是国民党反动派“抽水捕鱼”中最为毒辣的手段。他们将山区50户以下的小村庄统统烧掉,强迫群众迁到大乡镇去,筑围墙把群众限制起来,每天早晚点名。为防止红军游击队接近村庄,强迫群众组织壮丁队,站岗放哨,一发现红军游击队的踪迹,就要敲锣打鼓报警。在经济上,敌人还制订了《封锁匪区纲要》,颁布《断匪接济办法》,严格控制墟场集市,限制各种买卖,规定:“凡接近匪区最前方各地的商店,其货物只准人们零买,不准整批发卖”,采取计口购粮、计口购盐、凭证购物,多买者则以“济匪”论罪。至于粮食、食盐、药品等物资,更是“绝对的一律禁止输入匪区”。
国民党反动派用烧光、抢走、杀光等血腥政策对付闽西人民,特别是长期坚持游击战争的据点群众,进行灭绝人性的摧残,在“清剿区”内无不焚之屋,无不伐之树,无不杀之鸡犬,无遗留之壮丁,闾间不见炊烟,田野但闻鬼哭。敌人借此种种暴虐手段,就是妄图破坏我党的群众路线,切断我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目的就是使党、红军游击队成为无水之鱼,达到困死、饿死红军游击队和彻底消灭共产党之目的。
在这严峻的形势面前,闽西党除采取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和灵活的政策措施之外,着重在人民群众中建立血肉般的密切联系。
一、急群众所急,解决人民群众最迫切的实际问题
国民党反动派对闽西苏区进行军事“清剿”的同时,地主豪绅也积极向农民进攻,进行反攻倒算,纷纷夺回土地,收租逼债,使广大农民无田可耕流离失所。因此,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保卫土地革命果实,已成为当地农民群众最迫切的实际问题。
闽西南军政委员会当即决定:“对土地问题更应领导群众坚决反对收回土地,反对起耕,杀死首先收回原耕、首先起耕的地主、富农及其走狗”的指示,提出“武装保卫土地”、“反对收老租逼老债”的口号。各区乡特别是在红军游击队根据地的双髻山、岩下山周围乡村开展了保田斗争。
1935年1月,国民党的“清剿”部队侵占了白砂,重新建立反动政权,组织“复兴委员会”,搞什么土地“业权”,强迫群众在田中插标,标明原业主姓名和现耕者姓名,重新登记土地,推行“按人口授田”,红军和外出干部不分田,红军家属和雇农分坏田,还要补交田租,逼还老债。1933年所分的土地,地主富农要群众交50%至70%的田租。党组织发动群众以“业权”搞不清为名,拖延土地登记时间,同时向红军游击队报告,武装捕杀了地主刘敏钦,并印发“要收回土地者杀”等传单广为散发,于是白砂地区的反动派,再也不敢放肆夺回土地了。永定的金砂、西溪、东溪、赤寨和上杭的连四乡等农民都发动、组织了起来,根据各个地主对农民的不同态度,采取“杀、打、拉、拖、避、说等不同办法灵活对付,对首恶分子红军游击队用杀一儆百的手段、杀掉几个,镇住了大多数,从而保住了土地革命果实”。[1]
“红八团便结合军事斗争,大力领导群众开展反收租、反倒算的斗争。当夏收秋收到来之时。我们发出保卫土地革命果实、反对地主收租倒算的文告、标语,响亮地宣布:收租者杀!我们根据地主不同的态度,实行不同政策:对于公开声明不收租的地主,我们派人到地主家里赞扬他的正确态度,鼓励其自食其力,改造成为劳动人民,对其中确实困难的,由群众采取适当办法,解决他们的生活出路;对于坚决要收租的地主,我们就派出游击小组在他去收租的路上把他杀掉,达到杀一儆百的作用。这样,地主就不那么敢收租了,群众对此非常高兴……在夏收、秋收时,只要红军在山上放枪,我们的群众在山下放风,地主就会吓破胆。这种办法不但游击战争时期用了,以后抗战、解放战争中也用了……因此,闽西很多地方农民经过土地革命分到的土地,直到全国解放,仍然保存了下来。”[2]
二、一切为了群众,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自己的出发点
红军游击队需要有起码的给养,没有粮食无法生存。然而敌人是极为残暴的,如果群众卖粮食给红军游击队被发现是要杀头的。因此,游击队采取突然袭击的办法首先到保长、地主富农家中去买粮食,买了照价付钱,使他无话可说,而且在群众中造成影响,使大家都知道保长自己也卖粮食给共产党红军。这就使 “窝匪”、“济匪”不得不成为保长、地主、富农要保守的“秘密”了。然后红军游击队才到群众那里去买粮食,同时向群众做宣传解释工作。经过反复多次,党与群众建立了亲密的联系,有时还可以到群众里头去开会。保长、地主、富农卖粮给共产党游击队,群众也卖,但谁都不说,大家心照不宣。
红军游击队还利用群众到城里买东西的机会,让游击队化装成群众在路上等,将群众买的油、盐、肉等东西照价付钱买来,并向其作宣传解释工作,同时教他们去向反动派报告,说被 “匪”抢了。这样使群众既得到了钱又安全,做个“白皮红心”的拥护共产党红军的工作者。经过实践,我们的红军游击队既能打仗,又会筹款,又会做群众工作,成为党的政治武装工作队。
敌人为了保障龙漳公路的畅通,保证“清剿”的运输,除派重兵驻防外,还逼群众筑更多的碉堡。红军游击队为了不让敌人的碉堡扩向山区,给自己留回旋的余地,每当敌人压迫群众筑碉堡时,就开枪扰乱,让群众逃跑,利用夜间把碉堡摧毁。可是敌人不罢休,还是要强迫群众去干,这样就苦了群众,增加人民的负担,后来改变主意,让碉堡建好后派自己的人去守碉堡,用 “白皮红心”计对付敌人。敌人交代民团发现红军要敲锣报讯,红军游击队将计就计,叫守碉堡的自己人到处敲锣,东村敲西村也敲,搞得敌人坐卧不安疲于奔命。有的时候为了群众不受摧残,明明可以消灭的敌人也暂不去消灭。红军游击队既要确有把握地消灭敌人,又要照顾到群众利益;同时,群众要求撑腰的事,既符合党的政策又能办到的,都尽力去办好。比如某村群众受不了反动派的摧残,要求红军游击队去镇压那些反动分子,尤其是罪大恶极的家伙,党就派出精干武装去除暴安良。镇顽凶完之后叫群众去报告联保主任,说是“红军来杀人啦!”这样杀了反动派又使群众不受牵连,不受军阀摧残。群众满意。
“因此,不仅过去苏区的群众拥护我们,把红军看成是他们的保护者,与红军结成血肉相联的关系,而且在新区也无例外地得到了群众的热诚帮助。如果不是一切为了群众,如果不是有广大群众做基础,那么,坚持三年的游击战争是不可想象的”。[3]
三、严格要求,时时处处想着广大人民群众
有一段时间,一些基点村的群众在敌人的武装威迫下,曾经给敌人带路搜山,游击队过境时在土楼里放了几声枪。游击队的某些同志出于一时的愤怒,放火烧了一些土楼杀了带路搜山的人。闽西南军政委员会知道后,立即做工作及时纠正。邓子恢对这些同志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强调指出:“目前国民党反动派在所有的乡村都施行保甲制度,实行十家连坐,还颁布了‘十杀令’,基点村的群众给敌人带路搜山,壮丁队在我游击队过境时放几声枪,都是在敌人武力威胁下被迫做的,如果他们不照国民党政府法令去做,敌人不但要杀他自己,还要杀害连坐的其余九家。他们带带路,放放枪,不过是为了遮掩敌人的耳目,敷衍一下而已。你们怎么不从实际出发看问题,不替群众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随便把带路搜山的群众杀了,把放冷枪的土楼烧了,今后群众还敢靠拢我们游击队?还敢支援共产党吗?……”[4]这些同志经邓子恢的教育,认识了错误,明白了道理,向基点村的群众赔罪道歉。红军游击队还告诉基点村的群众:今后敌人威逼他们带路搜山时,可以给敌人带路,但要带到没有隐蔽游击队的山上去;红军游击队行军过境时,壮丁队可以放枪,但要等红军游击队走远了之后才放枪。这样做既保护了群众,又掩护了红军游击队。那些曾一度产生离心倾向的群众,很快又热心支持红军游击队了。
当时红军游击队在山上经常缺粮,靠野果、野菜、竹笋充饥,而且越吃越饿,但还是先想到人民群众。他们下山打土豪搞到粮食时,要先分一部分给群众。有的群众怕敌人反攻倒算,不敢要,他们便把土劣的眼睛蒙起来关在小屋子里,然后叫群众去分肉、分粮食。有的群众胆小不敢来,他们就悄悄地把粮食、猪内、食盐、布匹送到各家各户去。
红八团第一次开到龙岩十八乡时,各村群众都上山了。有一天恰巧下雨,又是农忙,战士们看见群众的谷子还晒在谷场上,便自动为群众收起来,给群众喂猪、喂鸡。在群众家里煮了饭吃,也按价付款,并留下字条说:“我们打扰你们了,天下雨谷子已收起来,猪也喂了,我们煮了饭吃,钱放在这里,请收起……” 群众回来后,看到字条又拿到钱,认为红军的确秋毫无犯,十分高兴,于是亲近共产党、红军游击队。红军游击队驻在山上,主动帮助群众做纸、砍竹麻、木料,不收工钱。群众很喜欢他们,愿意为他们送消息。党和红军游击队就是运用各种办法去密切联系群众,同时又通过这些群众去联系更多的群众,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党始终同广大人民群众心心相印,血肉相连。
党与群众建立了亲密的联系,人民群众就会千方百计地支持、保护红军游击队,衷心拥护共产党,就能战胜困难,取得革命胜利。
曾坚持闽西三年游击战争的丘相田生前在《万绿丛中》的文章中回忆说:我们同群众的关系是鱼和水的关系,人民群众想我们之所想,急我们之所急,千方百计地为我们解决粮食等问题。比如移民并村时,群众宁肯自己挨饿也要把粮食埋起来,巧妙地做上标记,又偷偷地告诉我们游击队,我们什么时候要,什么时候去就可以挖出来。被移民的群众遭敌人监视严密,要带出粮食相当困难,群众就同我们约定时间地点,规定暗号,冒着杀头的危险把粮食从围墙里丢出来。群众以上山种田做掩护,把带的干粮悄悄地送上山给我们吃,而他们自己则忍着饥饿劳动一天再回去。后来群众想出更妙的办法,做双层夹底桶,下层放上粮食、食盐、药品、上层装大粪,以送粪为名把东西送上山支援我们共产党红军游击队。
1935年初的一天,上杭稔田的黄砂埔受敌包围,四处搜查游击队,一位14岁少年黄章太为了掩护游击队伤员撤离而遭捕,宁死不屈英勇献躯。一位60多岁老人黄坤廉为保护游击队文件,遭敌抓去严刑拷打,他守口如瓶,壮烈牺牲。残暴的敌人在田间抓走23位正在劳动的群众,并施以毒刑,逼他们供出红军游击队驻地,大家闭口不说,结果21个无辜群众惨遭杀害。
上杭庐丰区袁招兰的丈夫为游击队送情送报送物资牺牲后,自己仍积极支持红军游击队。为了便于联系,她机智地用一根绳子垂在窗外,夜里把绳子的另一端扎在自己手腕上,游击队有事情,只要拉动垂下的绳子便能联络上。
双髻山脚下的大和坑有个梁大妈,种田为业,生活穷苦,加上受敌人摧残,家中的贫困可想而知了。然而,只要共产党红军游击队来了,她总得想尽办法弄点好吃的招待。每5天、10天她去赶一次墟,请乡亲们分头买点,集中起来留给红军游击队。陈茂辉将军回忆说:有一次谭震林来到大和坑检查工作,不幸叛徒告密,敌人气势汹汹扑向大和坑搜山,把苏维埃主席杀了,逼梁大妈供出谭震林藏的地方。梁大妈没说,敌人把她惟一的儿子杀了,大妈也没有说,敌人又把她丈夫也杀掉了,她还是没有说,残暴的敌人无计可施,只得撤走。廖海涛对梁大妈说: “你就是我的好妈妈。”从此每个同志都叫她廖妈妈。她把所有的献给了革命,积极地为我们工作,送情报、搞联络、作掩护,她的村子成了我们几十年红旗不倒的革命基点村。廖海涛经常去看望她、鼓励她,打土豪筹到点好吃的都要留给这位好妈妈,再远也要送去。我们的同志凡是路过此村,都得去看廖妈妈,因为她是红军的妈妈。[5]
当年党和红军游击队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鱼水关系,是血肉相连的关系。但敌人始终是无法理解的。敌人的法官在审问在狗大伯时说:“你为什么要‘济匪’、‘通匪’?”大伯回答: “我不晓得谁叫匪,我只晓得要拥护红军,没有红军我家就没有田分,也没有人给我保田。”法官又说:“勾结土匪是要杀头的,你懂吗?”大伯真硬气,他回答说:“我的头可以杀,但红军不能饿死呀!”[6]
由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闽西党组织和红军游击队在张鼎丞、邓子恢、谭震林、方方等同志领导下,坚持了三年艰苦卓绝的游击战争,使闽西成为南方8省15块游击区域的最主要区域之一,取得了伟大胜利和光辉业绩。抗日战争暴发以后,闽西红军游击队编入新四军二支队,为抗日救国作出了重要贡献。
综上所述,人民离不开党,党离不开人民。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如果离开了人民群众,红军游击队就难以生存,也谈不上发展。所以能否密切党群关系,关系到红军游击队的生存发展,关系到革命的成功失败,人民群众永远是党的力量之源。
注释:
[1]刘永生:《团结奋斗战顽敌》,原载《闽西的春天》,福建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2]魏金水:《战斗在敌后方》,原载《福建党史资料》第2辑。
[3]张鼎丞:《中国共产党创建闽西革命根据地》,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
[4]陈茂辉:《奋战闽西逐鹿中原——怀念邓子恢同志》,原载《闽西的春天》,福建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
[5]陈茂辉:《怀念廖海涛烈士》,原载《风展红旗》第2期,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6]方方:《三年游击战争》,原载《福建党史资料》第2辑。
(本文作者 中共上杭县委党史研究室 福建龙岩 364200)
编辑/张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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