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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征专题研究

长征时期中国共产党确保红军贯彻民族政策的措施……………………………………………陈朝晖

继承长征精神 建设和谐文化…………………………………………………………曹蓓蓓 潘 鹏

论长征对推进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影响—与长征同时期的几个重大历史事件的比较研究韩宏亮

     长征专题研究

长征时期中国共产党确保红军贯彻民族政策的措施

陈朝晖      

[摘要]长征时期,中国共产党为确保红军能贯彻党制定的民族政策,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党重视从思想上对红军进行民族政策的教育,使红军能自觉执行民族政策;党和红军领导人身体力行,认真贯彻执行民族政策,行动上给红军自觉执行民族政策做出了榜样;党制定了严格的纪律,为民族政策能被红军贯彻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红军;长征;民族政策;措施

[中图分类号]K26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6—2254(2007)04—0086—03 

1934年10月至1936年10月的长征中,红军能够顺利通过广阔的少数民族地区,实现战略大转移,与红军认真执行党的正确的民族政策是密不可分的。长征时期,中国共产党将马列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少数民族的特别情况及革命形势等具体国情相结合,制定了以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反对民族压迫为核心的一系列民族政策。关于这些政策内容及其实践,学界已多有论述,但关于党为保证这些民族政策能被红军认真贯彻的而采取的措施,却只有零星涉及而鲜有系统论述。本文拟对此问题进行系统探讨,总结历史经验,以此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同时这对当前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和建立和谐社会也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因为再好的政策也必须得到落实才能产生实践意义。

长征期间,中国工农红军经过苗、瑶、侗、布依、土家、彝、白、纳西、藏、羌、回、裕固等十几个少数民族杂居或聚居区。据统计,红一方面军和红二方面军在少数民族地区行程占全行程的三分之一,红四方面军在少数民族地区停留的时间约占长征总时间的四分之三。所以红军能否顺利通过这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关系着红军战略大转移能否实现。而这些地区少数民族基本处于经济政治落后的阶段,由于历史的原因,他们绝大多数对汉族有着极深的猜忌与敌视;同时由于当时国民党和当地军阀的反动宣传,他们对共产党和红军又充满恐惧,因此消除少数民族对红军的敌视和恐惧程度,争取他们对红军的支持成为当务之急。

为此,中国共产党非常重视民族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合乎中国国情的以民族平等团结、维护少数民族利益为核心的民族政策,以期得到少数民族的信任和支持。而这些政策主要是通过红军在与少数民族交往中落实,所以党的民族政策能否产生实际意义,关键就在于红军能否有效地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因而党不仅一再号召全军“在一切工作中,必须不疲倦地做好民族工作”,[1]“百倍努力争取少数民族的工作”;[2]而且从思想觉悟和纪律两大方面采取措施,确保红军能认真执行党的民族政策。

(一)党重视从思想上对红军进行民族问题重要性的教育,使认真执行民族政策成为红军的自觉行为

长征中,党以指示、决议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的红军指战员宣传争取少数民族支持的重要性,帮助红军从思想上认识到执行民族政策的重要意义,提高红军贯彻民族政策的自觉性。1934年11月,红军进入西南苗、瑶少数民族地区,总政治部专门给各军团政委、政治部下达《关于争取少数民族的指示》,指示中强调了少数民族工作对实现我军战略任务的意义:“野战军今后的机动和战斗,都密切的关联着争取少数民族的问题,这个问题之解决,对于实现我们的战略任务,有决定的意义。”[3]1935年8月5日,在毛儿盖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关于一、四方面军会合后的政治形势与任务的决议》明确指出“争取少数民族在中国共产党与中国苏维埃政府领导之下,对于中国革命胜利前途有决定意义”,[4]更是把民族问题提到关系中国革命事业成败的高度。在党的总方针指导下,进入少数民族区域的各部红军也重视对民族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如1936年6月红一军团政治部下发《连队讨论材料》中就回民工作的重要性指出:“西北有一千多万回民,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如果我们不能把回民争取到我们势力范围和抗日统一战线上来,我们的任务就不可能实现。”[5]各部队经常开会,向红军解释宣传实行民族政策的重大意义,对红军进行关于严格执行民族政策的教育。

党不仅以各种书面形式向红军宣传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意义,而且党和红军领导人也在各种场合亲自向红军讲解、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意义。如过湘江后,毛泽东对身边的警卫员讲,我们要进入苗族地区了,苗族的特点和风俗习惯同汉族不同,大家要更好地遵守群众纪律。进入苗族地区后,又给警卫人员讲党的民族政策。[6]朱德在湖南境内,向警卫团指战员做民族政策的报告,强调执行民族政策的重要性。周恩来也曾深入部队,讲民族政策与问题,红军各部领导也常常向自己所在的部队战士进行民族政策宣传。

为了使红军能更好的理解、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党不仅单方面向红军宣讲执行民族政策的重要性,还从组织上要求全体共产党员和红军战士必须主动学习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做好争取少数民族的工作,把学习民族政策作为当一个共产党员的硬标准,把做好民族工作作为一个合格红军战士的硬标准。1935年7月10日,红军总政治部在《红星报》上发表的社论《以进攻的战斗大量消灭敌人创造川陕甘新苏区》中提出:“不懂得共产党的民族政策不配当一个共产党员,不了解争取少数民族的重要性和不参加这一工作不配当一个好的红色战士。”[7]把认识民族问题的重要性与做好民族工作,提到了党员标准的高度和衡量好战士的尺度。这种理解和宣传无疑提高了红军指战员贯彻执行好民族政策的自觉性。

党不仅给红军提出学习党的民族政策的要求,而且还给他们指出学习的途径。除了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外,1935年8月,《毛儿盖会议决议》提出要“学习马克思、列宁、斯大林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与方法”,指出这“是我们解决少数民族问题的最可靠的武器”。[8]红军通过民族理论的学习,思想上加深了对党的民族政策的理解,提高正确执行民族政策的自觉性。

通过多方的宣传教育和自我学习,广大红军指战员都成了“民族理论家”,对执行民族政策的重要性有深刻的理解,从而也成为自觉的民族工作者,模范贯彻党的民族政策。

(二)党和红军领导人在贯彻民族政策方面身体力行,行动上为红军做出了好榜样

党和红军领导人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刘伯承、彭德怀等在维护少数民族利益、团结争取少数民族宗教上层、尊重少数民族习俗、宗教信仰等方面,身体力行,不仅做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工作,而且也给红军指战员做出了榜样,进一步提高红军指战员执行民族政策的自觉性。

1935年,中央红军进入彝族区,为了不打扰彝族群众,毛泽东和军委纵队同志露宿在树林中。[9]为了顺利通过大凉山彝族聚居区,赶在国民党军队之前渡过大渡河,中央红军先遣队司令员刘伯承根据彝人讲义气的特点,亲自出马与彝族沽基族首领小叶丹按彝族人的习俗在海子河边“歃血结盟",喝生鸡血酒,结拜为兄弟。结果赢得了彝族人的信任,不仅保证了红军顺利通过彝区,也成为红军执行党的民族团结平等政策的成功典范。“歃血结盟”成了彝汉关系史上的一段佳话。[10]

回族区域是红军停留时间较长的区域,党和红军领导人在回民区更是成为执行民族政策的楷模。1935年9月,中央红军过腊子口后到达甘肃省通渭县。这里市场很繁荣,毛泽东的警卫团就买了些猪肉、猪油,炸成香喷喷的食品装在口袋里,准备路上给主席吃。刚弄好,上面就来通知说前面要过回民区,回族群众忌讳说猪,也不吃猪肉,所以凡用猪肉猪油炸成的东西一律要处理掉。战士们觉得可惜,还想带着,但毛泽东坚决要求不能将此物带入回民区,最后送给当地的汉族群众了。[11]1935年9月,红一方面军进入回族地区时,每到一处,首先由政治部和供给处出面与阿訇取得联系,向他们宣传党的各项政策,取得他们的信任和支持。在云南和甘南,毛泽东和朱德曾多次亲临清真寺与其教民首领谈话,宣传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在宁夏同心,彭德怀亲自为回族群众找回跑丢的马,并多次与回族群众亲切交谈。

1936年春天,红军到达藏区甘孜,由于国民党和当地反动头人的宣传,藏民对红军充满恐惧,携儿带女,躲入深山,留给红军的是一座空城。红军当时伤亡严重,粮草匮乏,急需补充。为此,朱德亲自到甘肃南部的白利寺,会见了留在这里的惟一的佛教界领袖——格达活佛。朱德与其秉烛夜谈,使格达活佛认识到红军是好人,是帮穷人打天下的。格达活佛在了解红军真相后,把中国共产党和红军当成好朋友,亲自出面找回藏匿在山上的村民,动员他们回家安心生产,还动员白利寺所属农奴,把粮食拿出来支援红军,还到附近的更龙、亚拉喇嘛寺宣传红军的宗旨,要求他们尽力支援红军。[12]

贺龙率领的二、六军团在1936年4月底进入云南中甸藏族区后,为了争取当地喇嘛寺——归化寺八大老僧的信任和支持,以便补充粮草,他热情接待了归化寺派来的因害怕而四肢发抖的谈判代表——夏拿古瓦,耐心向他讲解党的民族政策,又亲笔给归化寺最高统治者八大老僧写信,解释党的民族政策,八大老僧因此对红军疑惧顿释,开门迎接红军。5月2日,贺龙还亲自参加了八大老僧在寺内举行的 “跳神”仪式,并向寺庙敬献了洁白的哈达,还以自己的名义赠送红绸锦幛一面,上面写着“兴盛番族”,祝福藏族人民繁荣昌盛。[13]归化寺和当地百姓纷纷将粮草出售给红军。另外在得荣县,贺龙与喇嘛修好,由藏民送鸡毛信,帮助红二军团顺利通过千里康巴藏民区。[14]

党和红军领导人们身体力行,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事情不胜枚举,在此无法一一列举,他们的自觉行动及其产生的积极效果在红军中产生广泛的影响,红军指战员在耳濡目染中受到教育和感染,从而也更加自觉严格执行民族政策。

(三)党为红军制定了严格的纪律,为民族政策能被贯彻执行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由于文化水平、思想觉悟、生活经历的不同以及红军艰苦卓绝的长征环境和物质匮乏的困苦生活等原因,还会有红军战士违反民族政策,做出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所以党不仅通过提高红军的思想觉悟使其自觉执行民族政策,而且还制定了严格的纪律从制度上给予保障。

进入少数民族地区后,党在纪律上除了要求红军继续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外,红军每到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又针对少数民族不同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等具体情况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严明的纪律。如红四方面军进入回民区域后,为了尊重回民信仰伊斯兰教的习俗,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在1936年5月专门作了关于回民工作的指示,提出了《对回民之三大禁条四大注意口号》:“禁止驻扎清真寺;禁止吃大荤;禁止毁坏回文经典。讲究清洁;尊重回民的风俗习惯;不准乱用回民器具;注意回汉团结。”[15]红军四方面军总政治部据此作出进入回民区域工作的指示,特别强调:“不得侮辱回教和破坏回民的风俗习惯,不得和回民谈论猪,不要拿猪肉到回民屋里去,没有得到回民的完全同意不得动用回民的锅碗,没有得到清真寺首领的允许,部队不得进清真寺,非回教徒不准手摸可兰经(回民的经书),借助回民的房屋要打扫清洁,并让一部回民住。”[16]红军进入回民区,针对当地严重缺水现象,专门发了通知,要求部队要特别注意节约用水,决不能随便用水,更不能与民争水。红军对此项要求执行得很好,一盆水往往几个人甚至几十个人先用于洗脸,然后温一温,十几个人轮流烫脚,直到无法再洗时才倒掉。[17]

红四方面军长征到达了四川北部的藏区甘孜后,除了制定了《藏回地区工作须知》、《藏区十要十不要》外,还有许多以布告、指示形式发布纪律,如1936年春天,红四方面军特颁布布告,文中写到:“中国抗日红军司令部为查白利喇嘛寺联合红军共同兴番灭蒋予以保护,任何部队不得侵扰,违者严办,切切此布。”[18]红二方面军进入藏区,规定了严格的纪律,要求广大指战员必须尊重藏族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坚决保护喇嘛寺院,严禁进入藏族经堂等。[19]

党和红军不仅制定了严格的纪律规定,要求红军执行民族政策,而且还对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督察。1934年11月底,红军进入湘桂黔边境苗、瑶等地区时,红军总政治部便颁布了《关于我军沿途注意与苗民关系,加强纪律检查的指示》,要求红军各部队政治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的力度,“在宿营地分段检查纪律”,“立即克服一切侵害群众,脱离群众行动”。[20]为此,党中央成立了专门的纪律检查团、检查队,在宿营地段检查纪律的执行情况。如1935年9月红一方面军在离开甘南驻地回民聚居地哈达铺前夕,政治部和各部队都派出纪律检查团全面进行了军纪检查,并向指战员公布检查结果。有一个连队把锅台打扫得不够干净,政治部严肃地批评了这个连队,房东感到过意不去,一再劝阻,但部队还是派人重新将锅台打扫得干干净净。[21]

各部队对违反纪律、造成损害少数民族群众利益的现象都制定了严厉的处分条例。对违反民族政策的红军,不论身份如何一律严格处理,轻则批评教育,重则处决。如红一方面军初到川西保兴县藏族聚居地区,有个战士出于好奇,在喇嘛“吃茶”(一种宗教活动)时,跑到喇嘛寺经堂围观。部队领导知道后,立即批评了他,并派人在经堂梯口设岗,禁止战士进入。又如红军驻扎炉霍时,有两个女战士出于好奇,闯入喇嘛寺,引起了喇嘛的不满。因为当地风俗妇女是禁止进入喇嘛寺的,部队领导知道后,立即对两名女战士进行了处罚。这样严格的纪律,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使个别在思想上对执行民族政策认识还不足的红军受到军纪的约束,严格执行了党的民族政策。

综上所述,广大红军指战员在长征中能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尊重团结少数民族,对他们利益秋毫无犯,从而使党和红军得到了广大少数民族的信任和支持,红军长征得以顺利通过少数民族聚居地,从而保证了红军战略大转移的成功,也为以后党成功发动和领导少数民族革命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注释:

[1][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与少数民族人民的解放斗争》,中共党史出版社1999年版,第103、116页。

[2]盖世金、王志平:《军队民族宗教工作研究》,海潮出版社2000年版,第21页。

[4][7][8][15][16][20]中共中央统战部编:《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306、297、307、365、384、249页。

[5]埃德加斯诺:《西行漫记》,三联书店出版社1979年版,第286页。

[6][9]李勇、殷子贤:《红军长征编年纪实》,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6年版,第36、76页。

[10][14]黄涛:《红军长征珍记》,长征出版社1996年版,第87、332页。

[11][17]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宁夏军区政治部:《红旗漫卷—红军长征西征在宁夏》,宁夏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79—81、54页。

[12]施亚利:《论长征时期朱德处理宗教问题的领导艺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2005年第12期。

[13]李烈:《贺龙年谱》,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93—194页。

[18]四川省博物馆编:《红军长征过四川》,四川省博物馆出版社1978年版,第154页。

[19]李立:《远征万里红二方面军长征记》,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0页。

[21]秦生:《红军长征在西北》,兰州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62—63页。 

(本文作者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经济法政系讲师、南京大学史学硕士 江苏连云港 222006)

 

 

编辑/云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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