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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战专题研究

新四军大生产运动的历史考察……………………………………………………………………黄爱军

文艺界的抗日统一战线和南方局的区域文化策略………………………………………………邓 静

外国文人对中国抗日战争的宣传…………………………………………………………………李 姜

抗战后期苏联对华政策转变原因探析……………………………………………………………傅义强

     抗战专题研究

新四军大生产运动的历史考察

黄爱军      

[摘要]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我华中抗日根据地处于日伪顽的劫夺、破坏、封锁的艰苦环境。为了坚持长期抗战,战斗在华中抗日根据地的新四军各部队响应中共中央关于开展大生产运动的号召,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了大生产运动的普遍开展。上至军师首长,下至战士、勤务员、马夫,都投入到大生产运动的热潮之中。大生产运动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实现了部队农副手工业产品的自给或半自给。对打破敌人经济封锁,弥补部队军需不足,改善部队生活,减轻人民负担,推动根据地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关键词]新四军;大生产运动;作用

[中图分类号]K26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6—2254(2007)04—0094—05 

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我华中各抗日根据地环境十分艰苦。尤其是1941年日军在华中开始推行所谓“新国民运动”,实行残酷的“清乡”、“扫荡”后,根据地经济遭到严重破坏,财政发生极大困难。为了战胜困难,坚持长期抗战,中共中央向各抗日根据地军民发出了“自己动手,克服困难”的伟大号召,华中抗日根据地军民积极响应,用军民两方同时发动大规模生产这一种方法,克服阻碍抗日战争前进的严重经济困难。本文仅就新四军大生产运动情况作一考察。

一、大生产运动的兴起

1943年1月,《华中局关于坚持敌后艰苦斗争的指示》中提出:“必须广泛发动军民普遍开展生产运动。”[1]2月,在《华中局关于春耕工作的指示》中又指出:要各地参考陕北和华北各地生产经验,加紧生产运动。“各级军政机关应迅速作深入的动员与定出各部各种生产计划……凡是军队机关所需用一切东西都设法自己动手。各级党政机关及群众团体应立即有计划有组织发动群众开展生产运动,采取各种妥善与积极的方法帮助贫苦群众解决种子、耕具与肥料问题,鼓励群众多生产军需有关的东西,多开办制造农具与纺纱织布等小规模生产合作社”。[2]新四军广大干部、战士,遵照华中局的指示精神,自1943年起,掀起了大生产运动。

1943年10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发展生产的指示》中指出:“一切机关学校部队,必须于战争条件下厉行种菜、养猪、打柴、烧炭、手工制造及部分种粮。”[3]接着华中局发出《为开展生产运动指示》,要求根据地内各级党政机关“普遍发动各地各乡群众来制定明年之生产计划”,[4]“各地农抗会则要成为各地生产运动的公开发动者和组织者,每个干部则要成为领导本乡生产运动的核心”。[5]并指出了开展大生产运动的政策措施。在中共中央和华中局关于大生产运动的正确方针指引下,各根据地在1943年冬,先后召开高干会议和行署县长联席会议,讨论安排生产运动计划,部署全面开展大生产运动,并要求各党政机关和根据地的男女老幼毫无例外地组成生产大军,投入到生产运动的热潮中去。

1944年4月20日,中央书记处向华中局发出的《中央关于生产运动的指示》中指出:“各个团旅级干部、专员、县长、区长、乡长等均要亲自下乡精细的去指导与组织一个村或几个村的生产,解决人民生产中的困难,发动群众高度的生产热潮;除此以外,关于部队、机关、学校的生产,亦应该切实的动员和组织,在不妨碍战斗与工作条件下要使每个战士与工作人员,适合各人情况的都去参加一些生产劳动,为切实改善本部队本单位的生活而斗争。”[6]与此同时,华中局专门发出《关于部队生产的补充指示》,针对各部队所处环境和斗争任务不同,提出不同的生产任务。对环境相对比较稳定的淮南二师、淮北四师、苏北淮海三师,要求他们酌量采用军直属队生产规定办法,自己解决8个月伙食费(包括油盐蔬菜及4个月柴火,按当时市价平均每人约需生产1700元),种菁麻两斤,自给草鞋两双,吸烟的同志自己种植烟叶。对斗争环境比较紧张,敌人“扫荡”频繁,地区不很稳定的苏中一师、苏南十六旅、浙东、皖中等部队,要求他们尽量做到部分自给或半自给。对担任游击作战任务的部队,免除其生产任务,照常发给伙食费及一切费用。还明确提出了部队发展生产运动的方针。[7]中共中央和华中局关于大生产运动的指示,进一步推动了新四军大生产运动的普遍开展,各部队掀起了大生产运动的高潮。

二、大生产运动的政策和措施

大生产运动发展的过程中,华中局和新四军及各师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生产运动的顺利发展。主要的政策措施有:

第一,新四军军部和各师都成立了生产节约委员会,加强对大生产运动的组织领导。军部生产节约委员会由副军长张云逸、参谋长赖传珠、政治部秘书长邓逸凡、组织部长兼军直政治部主任张凯、供给部长宋裕和、卫生副部长戴济民、司令部四科长祐田以及胡立教、曹丹辉、黄若萍等领导人参加。各师生产节约委员会也由军政首长各司政供领导人组成,[8]各旅团也纷纷组织生产节约委员会,以推进这个工作。[9]

第二,提出生产建设的基本方针:“以发展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为主、而以发展手工业及与农业相适应的副业为辅”,“以粮食、种菜为主。我们口号‘提高生产,改善生活,实行积蓄’。”[10]1944年4月1日,华中局《关于部队生产的补充指示》指出:“生产运动主要是提倡发展农业、手工业,地方区乡级、部队营连级一律禁止经营商业,某些经营商业者亦必须由各负责机关加强领导,并加严格管理,以防不良现象之产生。”[11]

第三,制订生产计划,明确生产任务:第一类为后方机关、部队、学校、及区乡武装,每个劳动力每年应种粮1亩,种菜1分。第二类为主力兵团,独立团队与边沿游击区机关部队,每个劳动力每年应种粮半亩,种菜半分。第三类为后方工厂及休养所,一般不种粮,每人每年设法种菜半分。[12]

第四,制定“公私兼顾”原则,鼓励发展生产。超过生产计划部分,不论多寡,以70%归生产劳动者个人自由支配和使用,可以变价寄回家用,或暂归公家,于个人需要与调动工作时按数提支,以鼓励生产。30%归该伙食单位(不再交给公家)。1944年8月25日,淮北区党委颁发《关于机关部队业余生产的指示》,明确提出实行“公私兼顾”的七项准则:(一)为奖励业余生产,各单位油盐菜金一律照旧发给,不予减少,主力兵团与独立团独立大队菜金着供给部酌量提高。(二)从前规定私人生产缴大公家数额一概取消不缴,各生产品只按一定比例缴纳小公家(即本伙食单位)。(三)各人单独生产、或集体生产,除每个劳动力每年应缴小公家200斤菜以上作为改善伙食外,剩下之菜及种粮割草等收入,一概执行三七分制度,即私人得七成,小公家得三成。(四)私人纺纱织布做鞋缝衣所得收入,一概归私不缴公家。(五)各单位现有生产队组织应逐渐改造,应采取合作形式,所得生产额除成本外以几成缴公,几成缴私,部队集体生产而平时留人看守者亦应以生产额之一定成数归看守人均作为奖励。(六)饲养员割来马草,照价给钱,所得三七分,小公家得三成,私人得七成。(七)监狱犯人生产除成本外,剩余四六分,大公家二成,小公家二成,私人得六成。[13]

三、大生产运动的全面开展

新四军的大生产运动,1942年以改善部队生活为主,1943年以自给为目的。二师和军直属队是新四军生产战线上的旗帜。1942年大生产运动开始后,二师根据部队既要打仗又要进行生产的任务,提出每个连队都要到荒山野地去开荒,种粮、种菜、栽树、养猪、羊、鸡、鹅,保证全年蔬菜、食油自给,每人每月有1斤以上的荤食品供应。驻津浦路西的第四旅和联防部队,当年就开荒7492亩,植树127000余株,挖塘2390口。第四旅当年收粮2000余石,自给蔬菜3个月。[14]1943年全师生产总数达2000万元,[15]计生产粮食13万石,养猪1547头,鸡、鸭、鹅共23万只,每人每月可吃到2斤半至3斤肉,每人每天能吃到6钱油、6钱盐,较差的连队每人每月也能吃到1—2斤肉,还解决了部分经费。[16]各部队农忙时节,还帮助人民耕作、栽秧,有的地方实行和人民自愿换工。[17]1944年2月25日,淮南军区政治部提出当年的生产任务:保证每人全年的蔬菜完全自给;保证每人全年自给草鞋两双;保证每人全年吃油完全自给(以每人每天5钱油计算,全年每人需油12斤);保证每人每月食猪肉1斤,凡过年过节1斤(全年以6个主要节计算,每节除猪肉1斤外做到其他肉类半斤,如鸡、鸭、羊等,全年每人自给肉类18斤);为改善战士生活,须注意多种瓜菜番茄、西瓜、香瓜、花生、葵花之类,以便年节晚会之用;黄烟,除应号召戒烟,在必需时可发动吸烟者自种;战士个人用品,如牙刷自制,牙粉也可设法统一自制解决;每人全年在农忙时至少帮助群众3个工。[18]此后部队农副业生产又有了新的发展,粮、菜自给率进一步提高,后方机关部队蔬菜大部或全部自给。

华中局和军部机关到达淮南路东黄花塘驻地后,根据党中央的指示精神,立即发出开展生产节约运动的号召。张云逸副军长亲自主持召开干部大会,并作动员报告,极大地鼓励和提高了干部、战士开展大生产运动积极性,增强了克服困难、争取抗战胜利的信心和决心。为了加强对大生产运动的统一领导,特成立了军直属队生产委员会,由各大单位领导同志参加,成员有张云逸、赖传珠、邓逸凡、张凯、宋裕和、戴济民、胡立教、曹丹辉等。各大单位又成立生产委员会的分会。军政治部分会由秘书长邓逸凡亲自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分散经营、公私兼顾”的原则,生产项目多种多样,有种粮、菜、青蔴、烟叶;有饲养家畜、家禽;有开办作坊、工厂;有短途运输等。[19]军直属队领导,人人以身作则,带头参加生产劳动。经常与战士一起参加劳动的领导同志有:政治部秘书长邓逸凡,组织部长张凯,宣传部长钱俊瑞,保卫部正副部长汤光恢、梁国斌,敌工部正副部长刘贯一、李亚农,华中局城工部正副部长刘晓、刘长胜,华中局情报部长潘汉年,新华社华中总分社正副社长范长江、于毅夫等。[20]张云逸当时50多岁,大家照顾他的身体,不让他干农活。但他也闲不住,亲自喂了几只鸣,把下的蛋都积攒起来,送到伙房供大家改善伙食。那时政治部经常到二三十里以外运粮,不少部长也都同普通干部一样参加。[21]由于大家的共同努力,自开展大生产运动后,军直属队1943年自给了8个月蔬菜、10个月的盐及全年的肉食。[22]1944年,军直属队做到了全年蔬菜自给,肉食也有了保证,平均每周能吃到1、2次肉,每人每月能吃到2至2斤半肉。每逢节日都要会餐。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分红部分,除少量发给个人以资鼓励外,大部分仍作为改善集体伙食之用。[23]

活动在淮北地区的第四师,从1942年起,根据党中央制定的方针,一面打仗,一面生产。中共淮北区党委决定,主力部队每人每年要生产半担粮,百斤菜;地方部队做到每年粮食自给3个月,食油1个月。各个部队热烈响应党的号召,开荒种地,下湖割苇,开辟菜园,养猪养鸭。[24]1943年,师及各部组织生产节约委员会,并指定军政供单位负责同志参加,计划布置生产工作,并详为规定各单位开荒数目及副产如喂猪鸡鸭等办法。要求旅以上机关每人种粮18亩,团以下部队每人15亩,每人1分菜地,15人(团为单位)喂1口猪,5人喂1只鸡或鸭,各单位从合作社盈利中为每人解决1双皮底鞋子,2双草鞋,每人每天节约2两粮食。同时还制定了开荒、用人工换牛工等方式方法,来解决部队生产所需耕地、农具诸方面的问题。[25]根据这一要求,各旅团按照当时战斗任务,周密布置了这一工作,师直在开始一周中全体参加开荒5顷多,各旅亦轮番派连营集体挖地,并组织不能随军行动的老弱人员及抽调生产经验较多的同志建立生产队,专门从事生产。除种粮外,驻在洪泽湖周围的部队还组织连队到湖边割芦苇、捕鱼、养鸭,到湖里挖藕,采莲籽、鸡头米等。团以上单位办的合作社,还组织手工业生产,办作坊等等,可榨油磨面,制作小菜,供部队食用。剩下的油饼做肥料,麦麸做马料。还组织从沦陷区来的、滞留部队的家属纺纱、织布、打草鞋、织袜子。[26]1943年虽然战斗频繁,军政训练紧张,但全师的农副业生产仍取得很大成绩。据全师年终不完全统计,开荒4655亩,收获小麦14900斤,稻子15000斤,玉米、黄豆合计34000余斤,红薯5万斤,菜籽500斤,苘麻7300余斤,蔬菜252465斤。养牛70头,毛驴33头,羊156头,猪1226头,鹅鸭4138只(产蛋29600个),鸡5800只(产蛋2600余斤),割芦苇16万斤。各单位合作社盈利总计115万余元。由于部队伙食中的油脂、蛋白质等营养质量的提高,从而节约了粮食近100万斤。[27] 

四师除了进行大规模的自给和改善生活的生产运动外,还利用作战空隙,竭尽全力为人民做好事。每年春天,抽出大批骡马,帮群众春耕;麦子黄熟,帮助农民收麦打场。1939年秋,部队驻安徽涡阳新兴集,当地地势低洼,十年九涝。群众原想挖沟排水,遇到下游人民的反对,为此引起纠纷,连年械斗。彭雪枫派人为上下游群众和解,军民合作,挖了一条几十里的大渠,水患既除,年年丰收。群众为纪念新四军与人民的新关系,把它定名为“新四军沟”。1943年,部队驻洪泽湖湖边,滨湖各县,有许多河道,夏秋之间,河水泛滥,淹没农田,秋禾歉收,群众深以为苦。淮北行政公署发放贷款,淮北8县人民展开了水利建设。各地驻军立即抽出人力,冒着炎炎烈日,开入工地,帮群众挖河修堤。整整3个月,军民一起,共整修河道106条(段),使25万顷农田免除了涝灾。1944年7月,滨湖地区发生蝗灾,大批蝗虫铺天盖地,吞噬庄稼,毁坏农田。泗南、泗阳、洪泽各县,普告蝗警。区党委发出紧急指示,动员群众起来扑灭蝗灾。当地驻军急民所急,与群众一起组织打蝗队,两天灭蝗数万担,迅速消灭了蝗灾,保护了庄稼。[28]

活动在苏北地区的第三师,生产运动也普遍开展起来。《解放日报》报道,该师于1942年4月举行全师活动分子会议,师首长在会上提出努力生产,改善生活的号召,全师指战人员热烈响应,各旅纷纷组织生产节约委员会,以推动这个工作。干部和战士,甚至各级旅团首长,皆参加劳作,挖土下种,挑水施肥,捕鱼捉虾,一时劳动歌声,传遍四方。至年底,全师生产节约运动,已接近500万元的辉煌成绩。在这个运动中,除合作社事业,获得近300万元数目外,在种菜、砍柴、挖药、捕鱼、熬盐、捉虾、捉蟹、割草、磨豆腐、打油、生豆牙、熬碱、做酱菜、喂猪、牧羊、养鸡鸭,各色各样的生产中,都获得了很大的成绩。其中特别令人注意者,在种菜方面,上至师长,下至战士、勤务员、马夫,全体动员,向群众租借土地,大事种植,一般以团为单位,计算种地在三四千亩以上,种菜中,包括白菜、菠菜,青菜、及油菜、茄子、辣椒、葱、蒜、黄瓜、南瓜、菜豆、麻、豌豆等。全师从5月起到年底止,均吃自己种的菜。在挖药方面,某团共挖药9893斤,合洋19766元。在牧畜方面,每团养猪近百头,合洋3万元左右。战士们对养猪特别关心,部队伙食剩下来的东西,连一点山芋皮都不丢掉,拿给猪吃。一些靠海的部队,则筑坝熬盐,据统计,某团熬盐5900斤,合洋5900元。其他如打油、做马料,也积极进行。豆子打过油后,豆饼给马吃,总计获得在60万元左右。[29]

1944年1月20日,三师兼军区政治部颁发《关于开展生产运动训令》,对部队发展生产的目的、方法作出明确规定,部队内发展生产的目的“是改善大家生活,解决部队部分困难”。生产方法主要是:由各连队各机关单位(生产队除外),普遍进行种菜种麻种黄烟。种菜是用以改善部队伙食;种麻是用以供打草鞋之用;种黄烟是用以供给战士吸烟之用。生产所用土地,各连队各机关每一单位种地须达3—5亩,除利用公产荒地空地外,主要是租地。生产所用肥料由各单位自行供给。各团及总队为单位可开磨坊、豆腐行、粉行等,流动性较少的机关或部队可以养猪喂羊等。各旅为单位可以开合作社、油坊、碾米坊等,大批养猪,以供部队吃油、盐、菜等之需。私人生产可自己做鞋公家酌给工资。[30]师首长带头参加生产,黄克诚等人亲自开荒种菜、施肥捉虫,给部队生产以极大推动。1944年,部队生产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盐阜区主力部队,每人能自给衬衣1件,油盐和干部菜金也做到自给。第八旅副旅长张天云,一人一季生产蔬菜1800余斤,被选为劳动模范。[31]淮海部队25万人夏季全部衬衣自给和节约全年菜金、油盐,每人每月只领1元法币,其余生产自给。[32]张旅(即张爱萍为司令员兼政委的八旅)半年生产蔬菜5万斤,旅长一人生产千余斤。[33]

活动在鄂豫边区的第五师,根据党中央和华中局有关生产自给的指示,边区党委和政府召开干部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生产运动也很快开展起来。李先念、陈少敏等领导同志亲自带头,帮助人民修塘筑坝,赤脚下田,施肥除草,纺纱织布,养猪、种菜。当时边区军民中流传着一段顺口溜:“李师长种南瓜,种的南瓜人人夸;陈大姐种白菜,种的白菜人人爱。”领导机关和干部的模范行动,给部队、机关和群众以良好的影响和推动作用。据1943年不完全统计,边区机关、部队(不包括三、四军分区)就开荒23570余亩,种菜6950余亩,做到粮食部分自给,柴、菜全部自给。[34]边区党委、行政公署和五师师部直属机关部队,为了减轻人民负担,还在山林草丛中去寻找野果、野菜,把它洗净、腌好、晒干,用来作为日常的菜蔬,或煮在饭里代替粮食,做饭、烧开水的柴也全靠自己拣。[35]南城部在1944年3月份中,挑了几次野菜,上至科长下至勤务员马夫,都非常认真地在田野里寻找野菜,到3月底止,他们共节省了200多元的菜钱。[36]

活动在皖江的第七师、苏中的第一师、苏南的第六师和浙东部队,同样掀起了生产热潮。七师部队生产主要是大量种植杂粮、菜蔬及养猪养鸡。干部、战士起早摸黑,投入开荒生产。独立团三营一个营就开荒种菜90亩,各个部队种的蔬菜常能做到自给。[37]和含地区部队自支队长以下亲自动手,据不完全统计,1943—1944年种植达1100余亩。[38]七师还发动人民协助政府兴修水利,以工代赈,发放稻子2万石。[39]

苏中军区二分区普遍开展劳动运动,大部分做到了自己运粮运草。全分区运粮的总数共计78793斤,共计路程1974里,折合工资19830元(兴化部队不在内),运草的总数共计137818斤,共计路程2896里,折合工资22727元(兴化部队不在内),此外,兴化部队在圩外行动,自己撑船,减少民伕,分区直属队的生产部门,自己拉风箱,后方医院的工作人员自己搬运伤员,还有轻伤人员帮助重伤人员洗衣服。由于劳动运动的开展,节省了民力和物力。[40]浙东部队生产运动也搞得有声有色,其中四明山部队的生产搞得最出色,到1945年,生产所得解决了部队供给的大部。[41]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新四军大生产运动呈现出两个最明显的特点:一是开展得十分普遍。无论是中心区还是边缘区,无论是主力部队还是游击部队,无论是干部还是战士,无论是机关还是战斗部队,上至军师首长,下至战士、勤务员、马夫,都毫无例外地投入到大生产运动的热潮之中。二是内容丰富多彩性,形式多种多样。除发展农业生产种粮种菜外,还开办了织布厂、榨油厂、烟厂、纸厂等和各种手工业;除开展部队自身的生产外,还帮助老百姓从事日常劳动,挑粪、锄草、割麦子、割稻子。

四、大生产运动的作用和意义

新四军大生产运动的开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对坚持敌后抗战,夺取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第一,解决了部队的军需补给不足。

由于敌后环境艰苦,物质贫乏,部队供给标准很低,每人每月发津贴费“抗币”1元,粮食1斤半,菜1斤半,油3钱,盐4钱,柴3斤。有时候甚至连这样低的供给标准都不能达到。“生产是解决部队物质困难的惟一良方”。[42]新四军大生产运动,从根本上说就是一场克服经济困难的自给运动。1944年2月25日,淮海军区政治部作出《关于本年度生产节约任务的决定》,依据每人计划所需蔬菜、豆腐、食油、草鞋、肉类等订出生产任务。以生产豆腐为例,如果每人全年所需豆腐72斤计算100人的单位需7200斤,按照每斗黄豆磨成豆腐35斤计算,全单位需生产黄豆20担,如果以上等土地论,每担种的地可收黄豆18担,至多只需种1担2斗土地即可。[43]其自给的目的性十分明显。通过大生产运动,部队实现了农副产品和手工业品的全部自给或半自给,这不仅解决了部队的军需补给不足,而且也减轻了根据地人民的负担。正如张云逸副军长在谈到二师生产所取得的成绩时所指出:“我们二师过去的供给工作是有成绩的,保证了我们的部队有饭吃,有衣穿,有子弹打仗,有药品治病……单说生产成绩就特别辉煌,增加了2000万元的收入,充实了公家的财政,减轻了人民负担,改善了部队生活,这是应该特别指出的。”[44]只有这样的军队才能在敌后艰苦的游击战争环境里生存和发展起来。

第二,改善了部队生活,增强了广大将士的体质。

新四军大生产运动的又一直接目的,就是改善部队生活,增强部队体质。1944年4月20日,中央书记处向华中局发出的《中央关于生产运动的指示》中指出:“华中的财政上不怎样困难,所有部队、机关、学校农业手工业生产所得,应一律用以改善各该部队、机关、全体人员的生活,公家发给他们的经费照旧发给,不予扣除。在开始时,公家并给予各部队机关学校一部分生产基金;那个单位生产的好,那个单位生活就可提高;按各单位的生产水平高低不一样,来提高各单位的生产积极性;并应特别注意改善战士、杂务人员的伙食,要训练伙伕,使菜做得适合营养的程度,以便保持健康,加强体力,减少疾病。”[45]自开展大生产运动后,不仅能做到粮食、蔬菜的自给、半自给,而且肉食也有了保证,生产较好的连队,每人每月可吃2斤半至3斤的肉,每天能吃6钱油5钱盐,较差的连队每人每月也能吃到1斤半到2斤肉;前方连队大部分保持每月吃两口猪,过年过节,猪鹅鸡鸭羊肉连吃几天。[46]生活条件的改善,保证了部队将士体质的健康,提高了战斗力。

第三,减轻了人民负担,密切了军民关系。

新四军战斗在华中敌后,军需给养主要以根据地为依托,取之于根据地人民。新四军的生产自给运动,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密切了军政、军民之间的关系。正如1943年4月罗炳辉在《淮南党刊》上撰文所指出:“我们生产是为了减轻根据地人民的负担,更使军政民感到血肉相关,加强团结。所以军政人员要用全力大量生产,实现大量收获。须知我们自己多一分生产,便减少人民一分负担,这样才能使群众深刻认识军队机关真正是为人民利益的,同心一意的拥护共产党的领导,这种军民密切合作的精神也就是粉碎敌人任何残酷扫荡的重要条件。”[47]

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人民饱受日军侵略、“扫荡”、烧杀抢掠的种种苦难,生活十分困苦。新四军的生产自给运动,减轻了人民负担;新四军帮助群众生产,提高了群众生产的产量,这都使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使根据地人民的生活不仅远远高于沦陷区人民的生活,而且也远远高于国统区人民的生活,人民群众从内心热爱、拥护新四军。新四军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人民群众也以新四军为靠山,军民一心、军民相依,同生死、共患难,高奏了一支军民团结的凯歌。

第四,推动了根据地的大生产运动。

大生产运动包括根据地群众生产与部队、机关生产两个方面,只提倡群众生产,部队、机关不进行生产,群众的生产情绪就不容易提高。只有部队、机关亲自生产,并以部队、机关的生产来带动和推动群众的生产,才真正能掀起根据地生产运动的高潮。“部队生产对老百姓的生产热情、生产方法上也有推动及刺激作用。如部队的拾粪运动、开荒运动、种菜挑塘泥等,给群众很大的影响和推动作用。勤浇水、集体劳动、人多手多、深耕细作,这对群众生产技术上也有推动作用”。[48]“我们军队就要成为这生产运动的推动机,成为生产战线上的模范!”[49]

第五,培养和加强了指战员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

新四军大生产运动,是在极其艰苦、困难的条件和环境下展开的。广大将士发扬我军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不畏艰难,白手起家,靠最简陋工具开荒种田、纺纱织布,解决了部队生活最基本的需要,成功地战胜了经济困难。大生产运动还使我们脱离生产已久的干部、战士(特别是知识分子出身),从自己生产劳动的实践中,切实体验到“劳动创造世界”、“工农是世界主人”、“群众的生产知识是丰富的”等真理,拉近了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距离,进一步密切了军民关系。

第六,粉碎了敌人的经济封锁。

大生产运动在经济上取得的自给或半自给,粉碎了敌人用经济封锁的办法困死、扼杀我们的企图,减少了对外来生活日用品的依赖,避免了敌人高价出售工业品、低价收购农产品的经济掠夺之苦。通过大生产运动所新增出来的大量农副手工业产品,还可以出口到敌占区,换回我们需要的紧缺物资。以鄂豫边区为例,1943年以后,每年都输出大量土特产,仅土纱每年即出口3000吨以上,土布出口1000万匹以上。换回了大量的食盐、电讯器材、文具纸张、百货、军事物质、西药、医疗器械等。[50] 

注释:

[1][2][3][4][5][29]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档案馆合编:《华中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史料选编》第2卷,档案出版社1986年版,第6页、第9页、第1页、第16页、第18页、第376—377页。

[6][7][11][15][18][40][43][45][46][48]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档案馆合编:《华中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史料选编》第3卷,档案出版社1986年版,第1、第9—10、第9、第19、第44、第386—387、第44页、第1页、第204页、第205页。 

[8][26]黄文主、赵振军主编:《抗日根据地军民大生产运动》,军事谊文出版社,1993年,第232页、第235页。

[9]《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史料选编》第7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98页。

[10]《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史料选编》第6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05页、第420页。 

[12][13][38]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档案馆编:《安徽革命根据地财经史料选》(2),安徽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19—220页、第220—221页、第527页。

[14]安徽省新四军历史研究会编:《安徽抗日根据地文集》,皖内部版2001年,第105页。

[16][22]总后勤部军需部编:《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简史》,金盾出版社1996年版,第171页。

[17][39]盐城市《新四军重建军部以后》编选组:《新四军重建军部以后》,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93页。 

[19][20][23]新四军历史丛刊社编:《华中抗日斗争回忆》第9辑,百花出版社1991年版,第149页、第150页、第155页。

[21][42][47][49]《淮南抗日根据地》编审委员会编:《淮南抗日根据地》,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年版,第371页、第233页、第232—233页、233页。

[24][27][28]新四军第四师老战士回忆录编委会编:《抗战在淮北》第1辑,长征出版社1995年版,第99页、第469—470页、第98—99页。

[25]豫皖苏鲁边区党史办公室、安徽省档案馆编:《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5辑,内部版1985年,第115—116页。 

[30][32][33]中共江苏省党史工作委员会、江苏省档案馆编:《苏北抗日根据地》,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版,第434—435页、第502页、459页。

[31]中国新四军和华中抗日根据地研究会编:《华中抗日根据地史》,当代中国出版社2003年版,第533页。

[34]上海市新四军暨华中抗日根据地研究会:《华中抗日斗争回忆》第7辑,内部版,1987年,第152页。

[35]鄂豫边区革命史编辑部:《鄂豫边区抗日民主根据地史稿》,湖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3页。

[36]鄂豫边区财经史编委会、湖北省档案馆、湖北省财政厅:《华中抗日根据地财经史料选编——鄂豫边区、新四军五师部分》,湖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18—319页。

[37]《皖江抗日根据地》编辑委员会编:《皖江抗日根据地》,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年版,第243页。

[41]谭启龙著:《谭启龙回忆录》,中共党史出版社2003年版,第199年。

[44]龚意农主编:《淮南抗日根据地财经史》,安徽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3页。

[50]河南省新四军华中抗日根据地历史研究会编:《中原抗战论丛》,河南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55页。 

(本文是2006年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新四军战时经济工作研究”(2006sk124)阶段性研究成果)

(本文作者 安徽财经大学社科部副教授 安徽蚌埠 233041)

 

编辑/宜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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