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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若干思考

杨邦勇      

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19号文件转发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高校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转变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建立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的充分就业。其中,“市场导向”首次作为毕业生就业机制内容四个要点的第一要素提出。这表明毕业生就业将以市场方式来实现,因此,积极而又稳妥地培育和建立毕业生就业市场已日显急迫。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概述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界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属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要素市场中劳动力市场的一部分,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是指按照市场法规,对毕业生的劳动力资源进行基础性配置的一种机制,是一定范围内毕业生的供需关系,是毕业生就业、用人单位挑选人才的市场行为总和,是一种无形的市场。狭义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是指通过一定的程序和形式,在供需见面的基础上,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洽谈起中介作用,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场所。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也就是说通过市场调节,在特定的时间内使毕业生这一特殊劳动力资源在社会上达到合理配置。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具有群体性、时效性、需求多变性、形式多样性、高层次性、年轻化、初级市场和初次就业性等特征。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分类。根据目前通行的分类方法,大学生就业市场按其外在表现形式可分为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有形市场是指有固定的场所、具体的时间和地点、特定的参加对象等。无形市场主要是指毕业生联系工作不受特定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依据个人意愿,自行选择,其外在表现是没有具体的时间,没有固定的场所,它是无形的,但又是客观存在的。目前,有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一般通常分为:高等学校举办的毕业生就业市场;学校联办的毕业生就业市场;分科类毕业生就业市场;区域性毕业生就业市场;行业性毕业生就业市场;企业毕业生就业市场等。有形市场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无形市场的作用也不容忽视。近年来,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建设日益完善。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毕业生的资源信息将直接上网,毕业生、用人单位通过计算机足不出户就可以进行双向选择。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毕业生就业市场硬件建设不到位。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发育状况也不一致。一般地说,经济发达地区高校毕业生的需求量较大,毕业生的流动性较强,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发育程度较高,如上海、江苏、浙江、深圳等每年都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相反,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毕业生就业市场发育就显得不足。目前,全国除少数重点高校和发达省市建立有常设毕业生就业市场外,大多数高校和省市没有建立常设毕业生就业市场。

(二)供需两旺与供需两难同时存在。近年来,毕业生数量大幅度增加,而各类单位对毕业生的需求也非常旺盛,这是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良好状况决定的。这种供求形势,明显地缓解了我国多年来人才供不应求的矛盾,但并没有出现毕业生“畅销”局面。相反,毕业生就业难度空前增加,待就业毕业生人数持续上升;而许多地处偏远和中小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基层、第一线,仍然难以接收到毕业生。毕业生流向主要集中于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沿海地区和内陆大城市。而广大农村、西部地区难以得到急需人才。

(三)就业市场供需渠道不畅通。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仍处在自由洽谈阶段。在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发育还不充分的情况下,毕业生求职和用人单位的寻才都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偶然性。一方面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有不少用人单位正好急需某专业毕业生,另一方面,却有不少该专业毕业生不知到哪里去寻找接收单位。信息传播扩散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度低,未能形成系统。由于信息流通不畅,信息辐射力不强,尤其对中西部和边远地区的扩散不够。

(四)成熟的市场运作机制与法制尚未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发育环境不完善,统一规划和协调力度不够。表现在:首先,缺乏统一规划和领导。供需见面会和双向选择会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活动的重要形式,每年往往是省里办了市里办,高等学校重复办。其次,协调不力。毕业生就业工作需要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涉及到政府有关计划、公安、粮食、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统筹、规划和联合运作。但这些部门是平级的,谁也指挥不了谁,相互扯皮、互相推诿的事情时有发生。再次,市场规则、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社会上打着人才中介或人才服务的旗号,进行诈骗活动的事时有发生,给有些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失。

三、完善以高校为主体的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的若干思考

(一)以市场营销理念培育毕业生就业市场。

党的十六大指出,“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实现了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性突破,打开了中国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崭新局面”。因此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必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大框架下来建立,才能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属于劳动力市场的一种,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的重要场所,也是引导毕业生调整择业期望值,合理优化社会人才配置,实行公开、公正竞争,优胜劣汰的场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高校价值的确认越来越偏重于社会的认可。高校要在市场经济中生存与发展,必须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市场经济轨道。如同工厂的生产一样,大学教育也是一个“生产过程”,大学“生产”的“产品”就是人才。要使“产品”达到充分就业,实现产品销售最大化的目标,高校就必须遵循市场规律,以市场营销的理念培育和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用市场营销策略来研究“产品”策略、目标市场开发与行业竞争、毕业生行销战术等,壮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使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中获得就业信息,在市场中调节就业、寻找自己理想的职业,发挥高校就业市场在社会众多的人才市场中的主导地位。只有这样,才能使高校能够一手握着毕业生,一手握着用人单位,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中主体买方和卖方供需关系持久固定下来。通过市场培育和运作,使每位毕业生都能平等地获得信息,与用人单位接触,寻找自己理想的职业;使每一个用人单位都可以平等地获得毕业生的信息,和他们自由洽谈,录用自己理想的员工。

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培育是一项长期而艰难的工作,也是一项常规工作。在培育就业市场时,不但要着眼于长远和未来,精心策划,主动出击,而且平日里更要精心培育、常抓不懈。高校既要主动走出去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密切联系,介绍专业的设置、特色和生源情况,了解他们的需求,同时又要主动请进来,邀请用人单位来校招聘,与广大用人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友好合作关系,大力宣传和推销自我。对于潜在“新用户”,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计划,积极开发,向他们宣传专业特色与毕业生质量水平,有组织推荐优秀生去就业,为专业创牌子,以此联络与“新用户”间的感情。对于“老用户”,应该不定期以发调查表及座谈会形式与他们沟通,做好毕业生质量的跟踪调研,必要时应该主动出击,上门了解毕业生的使用情况,共同探讨专业教学改革,了解专业的就业需求情况。建好客户档案,分级实施、分类管理,扩大高校就业市场的覆盖面和知名度。

(二)以开放与合作观念发展毕业生就业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要得到长足发展,必须用开放和合作观念来建立和运作。只有加强校校、校企间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才有利于促进区域、全国间全方位、多层面的合作;只有充分开放、广泛合作,才能开阔视野、赢得机遇,才能很好地利用社会教育资源,盘活教育资源存量,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自身健康发展。通过高校之间联盟方式,联手打造大的就业市场,形成区域优势和规模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市场共建,使就业市场成为区域乃至全国颇有影响力的就业市场。高校间联盟方式已经得到了社会普遍的公认,这种方式既可以共同开发和争夺市场,又可以共享或占领市场所带来的利益份额。对于一些就业工作相对弱势的高校可以借就业协作体来壮大自己的就业市场。以外联观念巩固就业市场。高校可以通过建立就业实习基地、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等方式和途径,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合作与联系,建立高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捆绑式”联合体,从而达到双赢。通过这一联合体,一方面可以把毕业生就业与用人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达到双方互为基地,互惠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出口引导入口,就业指导培养”方式,把毕业生就业的市场机制与氛围带进校园,培养学生的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促进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就业市场机制,让高校按就业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决定招生规模、专业结构、课程设置方面的改革,以此增加就业市场的竞争力。

(三)以网络信息技术构建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快捷通道。我国已进入信息时代,现代信息技术为我们提供了快捷、灵活地利用、传播和运用信息的手段,并正在向高校教学、科研、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渗透。随着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各高校为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纷纷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建立自己的就业网站,建设高校的无形就业市场,为毕业生和招聘单位提供信息发布等服务,在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之间架起了空中沟通的桥梁。由于高校无形就业市场服务的对象直接面向高校毕业生,工作上有很强的针对性,使高校就业工作既可以降低举办大学生招聘会的成本,减轻招聘会所需人力、物力、财力的负担,也避免了许多高校毕业生盲目地在全国各地赶场,无心学业且交易成本高的现象,又为壮大高校就业市场提供了可能性。

现在“网上供需洽谈会”和“网络招聘会”应运而生。这为高校的就业市场提供了新的服务渠道,扩大了服务功能,也进一步促进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发展,丰富了就业市场的内容,使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更具时效性、针对性、专业性,也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更广泛、全方位、更高效的服务,把高校的就业市场真正建设成为高校毕业生的主选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主阵地。可以预计今后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将可以足不出户,通过互联网直接进行洽谈,通过互联网在网上达成就业,实现毕业生就业市场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管理向以信息化为基础的现代化管理模式转变。因此,高校利用网络迅速快捷、信息量丰富、交易成本低等优势,推出无形就业市场,壮大高校就业市场,以克服现场招聘会带来的种种弊端,是适应大学生就业市场发展的有效形式。

(四)以政策、法规保障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时效性。如果无法可依,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就会处于一种无序的竞争状态,毕业生、用人单位以及高校三者之间的权责利就得不到应有的保障。高校毕业生的择业权、用人单位的选人权和政府为保障公平竞争的就业法规,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建立的条件。建立大学生就业市场的运行机制,是完善和发展高校就业市场的前提。要保证高校就业市场有序、正常运作,就应该尽快出台《高校就业市场管理规定》和《大学生就业法》,它有助于规范大学生就业市场,优化市场环境,更能保障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校三者权责利的统一,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使毕业生的自主择业双向选择、推荐或招聘方式、就业后的劳动关系、就业协议书法律保护、违约处理、女大学生就业、仲裁和处理各种纠纷等方面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能够进一步监督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运作,以保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只有健全法规、政策,才能使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向有序、健康的方向发展。

完善有关就业法规,加强市场规范。同其他市场一样,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单靠自身的运作必然存在脆弱的一面,如市场反应的滞后性、市场行为的短视性和盲目性等。要保障毕业生就业市场正常有序的运行,必须建立健全一套完备的毕业生就业政策法规和有效的就业管理规范,尽快制定出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毕业生就业市场机制的运行必须以国家法律政策为其行为规范,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毕业生就业市场的性质、地位、任务、职能、运作原则和作用,规范就业市场秩序,明确供求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建立健全合同仲裁机构,加大人事代理力度,设立毕业生待业保险金等。这样既能维护就业市场秩序,保障供求双方的合法权益,也使就业市场活动置于国家宏观调控之下,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全过程提供了可靠的操作依据和政策保障,保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良性运转。在目前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前提下,各级市场应根据现行的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出一些适合自身特点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市场行为,使得毕业生就业市场能够健康有序地发展。

(本文作者 福建工程学院 福建福州 350014)

 

 

编辑/张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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