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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福建振兴之路
伍洪祥 原作
粉碎“四人帮”后,我们国家面临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恢复和发展被“文化大革命”严重破坏的国民经济。
要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首先要进行思想、理论和政策上的拨乱反正,整顿被“四人帮”搞乱的经济秩序。当时,廖志高书记虽然身体不好,但他仍然信心百倍、全力以赴地率领省委、省革委会一班人马,坚定不移地按照中央的指示,对全省各项工作重新作出部署,在抓好揭批查“四人帮”的同时,调整充实各级领导班子,把精力很快集中到生产建设上来,探索振兴福建经济的新路子。
1977年3月,我参加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计划会议,会上提出经济工作“10个要不要”,展开大讨论。比如要不要坚持党领导;要不要坚持合理的规章制度和严格的劳动纪律;要不要抓好经济核算,增加社会主义积累;要不要坚持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要不要尊重知识和知识分子;要不要引进外国先进技术,等等。这些讨论对于澄清被“四人帮”搞乱的思想和理论问题,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这同时,各行各业开始整顿经济秩序,清除盘踞在各级、各个部门领导班子中的“四人帮”帮派体系的骨干势力,夺回被他们篡夺的那部分领导权,使许多受林彪、“四人帮”打击迫害的领导干部重新回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并建立起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劳动生产率,采取措施稳定市场价格,因而迅速摆脱了全省经济停滞下滑的趋势。
1978年5月,全国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廖志高书记思想敏锐,很快表态支持这场大讨论。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意义深远,它不仅从理论上彻底否定了“两个凡是”的错误观点,而且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实践,不能以本本为标准,领袖的话也并非“句句是真理”,不管是本本上写的,还是领导人说的,都必须接受实践的检验。这样,新的思想禁锢就被彻底打破了,人民群众就敢于思考问题,发表意见了。
思想理论上的拨乱反正,经济和社会秩序的整顿,冤假错案的平反,干部政策的落实,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客观基础,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重大的战略决策,把全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就实现了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历史性转变。以廖志高为核心的中共福建省委坚决拥护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路线,团结全省干部群众,从福建实际出发,制定经济发展战略,使福建的经济建设开始走上长期稳定、协调、健康的发展道路。
当时,福建的总体经济发展水平虽然还是比较落后,但在农业、林业、轻工业、矿业以及公路、电力、机器制造方面都有相当的规模,有了一定的基础。粉碎“四人帮”后,经过全省人民的努力,国民经济恢复工作也取得了成效。但由于受统筹统支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年年有进步,年年迈小步”,省委和全省人民一样,都感到不满意。如何发挥福建自己的优势把经济建设搞上去,搞得快一些,搞得好一些,走出一条自己的路子来呢?省委领导班子经常议论这个问题。1979年初,省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分析福建经济发展战略。大家认为,福建的优势一是华侨多,二是轻工业比较发达,全省轻工业产值的比重占总产值的70%以上。我们应该在这两个优势上做文章。就是说要集中力量大力发展轻工业,同时依靠华侨拓展海外市场,扩大对外贸易,用轻工产品出口赚回来的外汇,从国外买回先进设备,用来武装农业和基础工业这“两头”,使福建的工农业逐步实现现代化。这就叫做“突破中间,武装两头”。这个设想受到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内外一些经济专家的高度评价。
此时,小平同志提出创办经济特区的主张,中央打算选择一两个条件较好的省进行改革开放综合试验。选择哪两个省呢?中央尚未确定,各省都在争取,我们福建也在争取。1979年5月,国务院副总理谷牧率中央有关部门10多位负责人来福建考察,省委、省政府向考察团作了详细汇报。谷牧同志同意省委对福建情况的基本分析,认为福建全省干部群众应该把握住有利的时机和条件,迅速地动员起来,解放思想,开动脑筋,群策群力,艰苦奋斗,使福建的国民经济发展得更快、更好。谷牧同志与我们共同研究了如何充分发挥有利条件,充分利用侨资、外资,发展对外贸易,加快国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体制问题。之后,省委向中央写了《关于利用侨资外资发展对外贸易加速福建社会主义建设的请示报告》。
在这个请示报告中,我们要求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大包干”,由本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自行安排。比如:计划体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外贸体制方面,由省自行安排和经营本省的对外贸易,本省出口和进口产品不受现行商品口岸经营分工限制,允许我省直接对外成交,直接从本省口岸办理进出口业务;地方外汇进口物资的作价由省确定;从1980年起实行外汇包干,贸易外汇收入以1978年实绩为基数,1980至1981年增收部分全部归省,1982至1984年增收部分上交三成,留省七成;超过基数增加出口的亏损,按外汇分成比例及实际换汇率,由中央和省分担。财政体制实行“划分收支,定额补助,五年不变”;金融体制则请中央允许我省的华福公司在有利的条件下,可以同侨商、外商、外国银行发生一定额度的信贷关系,可以在中国银行及其国内外分支机构开立账户;华福公司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吸收外资兴建企业,凡不涉及国家综合平衡的,由省自行审批;此外,物资、商业、劳动工资等方面都实行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
我们福建的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资金短缺,所以我们请国务院支持改造来舟至厦门铁路;疏浚整治马尾港;建设厦门东渡港第一期工程5万吨级泊位2个、1.5万吨级泊位1个;并且建议将规模50万千瓦的漳平火电厂、250万吨炼油厂、30万吨合成氨项目以及湖头至泉州铁路列入国家长远规划。
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了“五十号文件”,决定广东、福建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中央认为:广东、福建两省靠近港澳,华侨多,资源比较丰富,具有加快经济发展的许多有利条件。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给地方以更多的自主权,可以使之发挥优越条件,抓紧当前有利的国际形势,先走一步,把经济尽快搞上去。同时,中央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市划出部分地区试办出口特区,作为吸引外资的一种方式。
中央五十号文件无疑是给福建的经济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它不仅充分反映了福建人民的强烈愿望,受到福建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拥护,而且在国外金融贸易界人士中,特别是在港澳同胞和广大侨胞中引起了很大反响。他们纷纷表示愿意同福建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为祖国和家乡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1979年9月,中央批准我和白治民同志增补为省委书记处书记。这样,我又是副省长,又是省委书记处书记。为了加强对外工作,省委决定成立对外工作领导小组,由我和张遗、毕际昌、陆自奋、赵宗信5人组成,指定我为组长。如何开展对外工作呢?这方面我们确实缺少经验,只能按照小平同志的教导:“摸着石头过河。”
那段时间,省委把贯彻执行中央五十号文件作为全省各项工作的中心,全力以赴,抓紧抓好。我也把主要精力放在对外经济活动上。到1980年2月,我们全省共邀请和接待了来自17个国家、地区的350多家公司,大约有1500人次,分别进行了有关资金借贷、技术引进、补偿贸易、建设特区等业务的洽谈,其中引进项目的洽谈有70多项,比如罐头厂、蜜饯厂、玻璃厂、水泥厂、冲印设备厂、中密度纤维厂、彩色电视机装配线、电话自动交换机等;来料加工装配业务也签订了180多项合同。我们还向国外银行借了一部分外资,都是5年期的商业贷款,利率按伦敦金融市场浮动利率加0.5%。同时我们也向国外发行了1亿元人民币的债券。
福建对外开放之初,外商、港商前来直接投资的并不踊跃。1979年外资的使用额只有83万美元。什么原因呢?基础设施差。“道路不平,电话不灵,电灯不明”,客商进得来出不去。因此,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成为当务之急。
当时,省委、省政府研究,要下大力气抓基础建设项目,重点扩建福州机场,新建厦门国际机场,疏浚整治马尾港,建设厦门东渡港第一期工程,安装福州、厦门两市数字程控电话,改造鹰厦、外福两条铁路,建设沙溪口水电站和扩建永安、漳平火电厂等。这些项目的上马都需要国家计委的批准和其他部门的支持。我长期分管工业交通,与中央各个部门经常打交道,特别是与国家计委来往更多,所以,我和副省长张遗、毕际昌、省计委副主任胡平就经常跑北京。
1979年秋,我找省邮电局长郝峰云商量如何改变福州通讯落后的状况,能不能请国家邮电部给予支持引进国外先进的数字程控电话交换系统设备。他说邮电部在资金和外汇额度上有困难,如果我们要上这个项目,邮电部可以给我们介绍几家外国电讯公司来谈判。后来邮电部介绍了4家外国公司来,由于竞争激烈,他们都想来争取到这个项目,但开出的价码都很高,只有日本的一家公司开的价比较低,他想从我们福建开始打开中国的电讯市场。郝峰云向我汇报这情况,我和张遗、毕际昌都认为可以接受。这样,在省长办公会议上,我们同意由邮电部和福建省各投资50%,从日本引进富士通F—150型程控电话全数字交换系统,所需的300万的外汇额度全部由我们福建来调剂解决。这个项目工程于1981年开始启动,经一年多努力就建成投产。福州市成为我国大陆第一个拥有万门程控电话的城市。
福州机场的扩建工程用的是我们省外贸赚来的钱;新建厦门国际机场是用科威特阿拉伯国际经济基金会提供的2200万美元优惠低息贷款。通讯、交通融资建设的成功,初步改善了我们福建的投资环境。
此时,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用几年时间搞好整个国民经济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边调整边前进,在调整中改革,在调整中整顿,在调整中提高。为了贯彻新的“八字方针”,国务院下达了关于改革国营工业企业管理体制的5个文件,要求各地在工交系统选择少数企业进行试点,通过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开,全面实行。省政府研究决定,选择一批国营企业作为改革企业管理体制的试点单位。改革的重点是扩大企业自主权。
1979年10月,省政府召开全省扩大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试点工作会议,我在会上作了发言。我说:多年来,由于国营工业企业管理权限过多地集中于经济领导部门,统得过多过死,企业在生产、销售、资金、劳动等方面基本上没有自主权,任务由国家下达,产品由国家包销,物资由国家调拨,人员由国家调配;利润全部上缴,亏损由国家包干。这样,企业经营好坏,盈利亏损,对本企业和职工毫无影响,干好干坏一个样,企业吃“大锅饭”,职工靠“铁饭碗”,这是经济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一个突出弊病。如果这个弊病不解决,不逐步扩大企业自主权,我们的经济工作就搞不活,经济体制的改革就难以进行下去。
当时,全国试点企业已达1200多个,我省开展迟了一点,1979至1980两年才搞了114个试点。1982年底全省有1400多个工业企业实行了利润留成、盈亏包干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后来发现在实行过程中,一些主管部门并没有把自主权真正放给企业,明放暗收,虚放实收,放了又收。1984年3月,55位厂长、经理向省政府呼吁进一步“松绑放权”,这在省内外引起强烈的反响,新来的项南书记对此非常重视,立即组织全省经济战线的各级领导和实际工作者、理论工作者展开讨论,取得共识,而后制定出7个相关的法规文件,大胆地给企业放“三权”(人权、财权、经营管理权),使企业增加了动力、压力和活力,职工的积极性很快调动起来,经济效益也提高了。在这方面我们确实创造了很好的经验,得到了中央的肯定,并且一直推动着福建改革开放事业不断前进。
这些工作对我们来说都是新的。由于长期闭关自守,缺乏开展对外经济活动的经验,思想上还有点求稳怕乱,不敢轻易打破老框框,中央给予的“特殊政策,灵活措施”运用得还不够灵活,因此局面并未完全打开,跟广东比我们的步伐还是比较慢。
当然,改革开放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不能幻想用一朝一夕的工夫就能取得那么大的成就。应当说,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所做的工作都是探索性的,诚如小平同志说的是“摸着石头过河”。今天,我们回过头来看看20年前所走过的路,我仍然觉得是正确的,有益的,也是有成效的,值得欣慰。
编辑/彭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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