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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关注弱势群体
周宏伟 李翠梅
〔摘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关注和解决社会弱势群体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突破口。因此,必须采取多种措施以解决弱势群体问题,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开辟道路。
〔关键词〕和谐社会;弱势群体;弱势群体问题
〔中图分类号〕A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254(2008)03-0034-02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而要坚持以人为本,就应该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其中,弱势群体问题就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关注弱势群体,解决弱势群体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弱势群体的界定
所谓弱势群体(vulnerablegroups),又称脆弱群体、社会弱者群体等,是指创造财富、积聚财富能力弱,就业竞争能力、基本生活能力差,各种社会权利严重缺失,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极差的人群。弱势群体一般有以下几部分人构成:下岗失业人员,包括所谓被原单位以极低廉的价格“买断”工龄的职工;体制外的人,即那些从来没有在国有单位工作过,靠打零工、摆小摊养家糊口的人;进城的农民工;较早退休的“体制内”人员,主要是从集体企业或部分国有企业退下来,当初退休时工资水平非常低,生活在大城市连温饱问题都难以解决;残疾人、孤寡老人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的人员。据悉,目前我国弱势群体的总人数已达1﹒4亿-1﹒8亿之多,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1%—14%。弱势群体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客观现象,体现了发展的不平衡性,体现了我国当前总体上和谐,但也存在不和谐因素的社会现状。
弱势群体的出现,是由于多种因素造成的: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分治、城乡二元体制,造成农村弱势群体大量存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缓慢,城市居民对农民工普遍具有排斥情绪;转型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经济政治文化体制改革、产业结构区域结构等的调整,再加上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后,腐败现象的影响等等。弱势群体不仅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处于劣势,而且还缺少自己的利益表达渠道,改革初期对改革较高的期望值与实际生活的日益贫困化形成的巨大落差,更使之产生一种强烈的挫折感和被剥夺感。他们缺少职业安全感和生活稳定感,对改善现状缺乏能力,对未来没有把握,承受着巨大的生存和心理压力。
二、关注和解决弱势群体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题中应有之义
“两会”强调,2007年要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解决弱势群体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突破口,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首先,关注和解决弱势群体问题,是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依然是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问题是,弱势群体的主要构成部分就是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中的一部分人。如果弱势群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合法性就会受到严重挑战,从而阻碍和谐社会的构建进程。积极关注和帮助弱势群体,提高所有社会成员的政治经济地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既是中国共产党成功执政的保证,也是党的性质、宗旨和根本任务的集中体现。
其次,关注和解决弱势群体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邓小平曾经说过,社会主义改革必须坚持的两条重要原则:其一就是坚持公有制;其二就是坚持共同富裕。如果背离了这两条原则,社会主义的改革就走到邪路上去了。我国目前人均GDP刚刚超过1000美元,基尼系数却超过0.4的国际警戒标准,贫富悬殊进一步拉大。弱势群体又是贫困人口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这部分人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就背离了社会主义的本质,也背离了改革的初衷,使20多年来改革开放的成果大打折扣。关注和解决弱势群体问题,还有利于扩大内需,解决目前中国面临的内需不足的问题,拉动经济增长。
邓小平曾深刻地指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由于弱势群体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弱势群体可能就对社会产生一种敌视仇视情绪,往往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今年来我国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从1993年至2003年10年间,我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以17%的年平均增长率急剧上升。虽然这些群体性事件不一定都与弱势群体有关,但起码相当一部分是与他们有关的。这些群体性事件的频繁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中国的不稳定层面,给和谐社会的构建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再次,关注和解决弱势群体问题,是激发社会活力来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仅靠一两个有作为的领导人物或社会上的精英分子就能完成的,它需要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需要激发全体社会成员的活力,这其中当然包括弱势群体。尽管弱势群体主要是一些需要政府和全社会予以特殊关照、予以扶持的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在社会发展中无关紧要。弱势群体中蕴藏着巨大的能量,如果加以挖掘,就会变成巨大的社会财富,成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各级领导和政府应当高度关注社会弱势群体问题,把帮扶弱势群体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落到实处。
三、怎样关注和解决弱势群体问题来引领和谐社会的构建
关注和解决弱势群体问题,必须关注以下几点:
经济上,要加快经济发展,大力发展生产力,同时缩小收入差距,为解决弱势群体问题提供物质基础。
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是中国共产党的一条重要的执政经验。只有将弱势群体问题放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框架中进行考虑,才能真正掌握解决弱势群体问题的主动权。除此之外,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还应注意发展的协调性,协调各个社会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防止两极分化。中国在分配政策上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效率是公平的前提,公平是效率的保障,只有效率或只有公平,都是不可取的。要按照党的十六大报告所提出的,扩大中等收入者阶层,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来解决弱势群体问题,实现中国实现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条件。
政治上,要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和其他各项制度如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社会公平,为解决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保证和制度上的保证。
一方面,应制定、完善与下岗职工、民工、农民、妇女等弱势群体相关的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支持,保护他们在劳工制度、经济利益、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合法权益。采用“减、免、缓”等多种形式,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形成一系列配套的福利性的法律咨询服务与法律援助体系等。依法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消除对弱势群体的歧视和偏见,依法尊重弱势群体的人格尊严和自我选择,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适当的生活水准和自身潜能的发挥,使全体社会成员能够在同一起点公平竞争,增强整个社会的生机和活力。
另一方面,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维护社会公正、协调社会利益、解决弱势群体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为此,要加大公共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增加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减少行政经费的投入,扩大保险的覆盖面。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只是关注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而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及广大的农村居民,则被排斥在保障制度之外,这显然是不公平的,与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党校讲话中指出“我们所要建立的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的讲话精神也是相违背的。如果不建立有助于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只会成为空中楼阁。
思想文化上,必须引导弱势群体消除旧思想的影响,不断提高文化素养,为解决弱势群体问题提供思想文化上的保障。
一般而言,弱势群体,特别是偏僻地区的贫困人员,思想相对比较守旧,所受的文化教育程度比较低,因而妨碍了他们对新观念、新事物的接受和对新技能的掌握。在城市,应积极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变失业压力为创业动力,鼓励下岗职工自主创业,鼓励下岗职工积极谋求新发展,学习和掌握新技能,不断增强竞争能力,鼓励他们不断学习文化知识。在农村,加大政府对教育经费的投入,改善农村的教学设施和师资力量等方面,使农村义务教育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也应加强资助力度,其中包括一些交不起学费的大学生。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捐款资助教育,多渠道筹集资金,资助弱势群体子女接受好的教育,从根本上改变弱势群体“贫困——失学——素质差——贫困”的恶性循环。
总之,弱势群体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予以高度关注和解决的问题。这一问题如果解决不好,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目标就难以实现,因此应当以解决弱势群体问题为突破口,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本文作者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 北京100872)
编辑/李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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